朔政办发〔2018〕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朔州市“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随着气候变化导致负面影响的日益凸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各国的共同行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在过去5年中,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陆续出台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并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逐步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将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提出要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与此同时,山西省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要求,印发了《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强力推进绿色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现应对气候变化2020年中期目标的关键时期。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的形势和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编制了《朔州市“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提出“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力争实现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衔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
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现状与形势
(一)基础条件。
1.自然资源条件。
朔州市位于山西省西北部、桑干河上游,内外长城之间,西北毗邻内蒙古自治区,南扼雁门关隘,北距古城大同129公里,南至省会太原200公里,总面积1.07万平方公里。全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
朔州市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探明矿产有35种。煤炭资源禀赋尤为独特,山西省4个富煤区中有2个在朔州,煤炭储量约494.1亿吨,占全省储量的1/6。水资源相对紧缺,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森林覆盖率24%,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8%。全市实有耕地592.8万亩,人均耕地面积约3.5亩,位居全省前列,其中重度盐碱地36.3万亩。
朔州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现拥有各类旅游景点8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国家4A级景区4家,已初步形成以应县木塔、右玉精神、平朔露天煤矿、杨家将、古长城、乡村旅游等为代表的文化旅游品牌。
2.经济社会现状。
(1)人口状况。
2015年,朔州市年末常住人口总数为176.22万人,“十二五”时期累计增长约4.8万人。“十二五”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总体呈现先升后降趋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朔州市人口密度为160人/平方公里,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朔州市城镇化率呈稳步上升态势,“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约1.4个百分点,2012年城镇化率突破50%,2015年城镇化率为53.16%,位列全省11地市第5位。
(2)经济状况。
“十二五”时期,全市紧扣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质量提升“两大任务”工作主题,突出“五个重点”,打造“五大基地”,调结构促转型,抓改革增动力,稳增长惠民生,夯基础优环境,全市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670.1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901.1亿元,年均增长7.3%。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1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至5125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12.3亿元,年均增长21.3%。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双双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达到2.75万元和1.08万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产业结构。
朔州市产业以煤炭、电力、化工、装备制造为主。“十二五”以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建材、陶瓷、医药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服务业占比稳步增加,产业轻型化趋势明显,三次产业占比由2010年的6.0:56.6:37.4演进为2015年的6.2:45.1:48.7。
现代农业发展彰显特色。朔州已成为我国农区最大的奶源基地。粮食总产量连续突破10亿公斤大关,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领头雁工程和草牧业试验试点市建设成果丰硕,奶牛存栏量、鲜奶产量、肉羊年出栏量、人均畜产品年占有量、农民年人均畜牧业纯收入等五项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第一。
工业转型步伐加快。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煤炭行业进入现代化大矿时代,煤炭生产能力、洗选能力、运输能力均达到2亿吨以上,位居全省第一。低热值煤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迅猛发展,全市电力运营总装机规模达到953.4万千瓦,在建装机规模655.6万千瓦,电力大市初步形成。非煤电产业平稳发展,陶瓷、医药、水泥、新型材料、装备制造、铁合金、电解铝等产业稳步发展,全年非煤电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0亿元,同比增长15.6%。
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服务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250.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39.3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37.4%提高到48.7%。
(4)能源现状。
2015年,朔州市能源消费总量约1685万吨标煤,比2010年增加241万吨标煤,人均消费量9.6吨标煤,GDP能耗1.87吨标煤/万元,累计下降18%。三次产业及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比分别为1%、89%、4%、6%,与2010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占比高达88%。
(5)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十二五”期间,朔州市持续推进供热、给排水、污水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2015年,全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6%,供热普及率达到93.1%,供气普及率达到90.7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11%,各项指标均居于全省前列。近年来,朔州市持续推进道路绿化和公园游园建设,加快城市节点景观营造。2015年,朔州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42.44%,绿地率达到38.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22平方米/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二五”时期,朔州市成立了应急救灾工作小组,编制《朔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子预案》、《朔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市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建设完成15个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和37个省级减灾示范社区。开展了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和地震灾情信息虚拟联动演练。
3.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1)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十二五”期间,朔州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累计增加近3%,年均增长5‰。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及全氟化碳四种类型,其中,以二氧化碳排放为主,主要排放源为燃煤电厂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其次为甲烷,主要排放源为煤矿开采及矿后活动逃逸排放。2015年,二氧化碳及甲烷排放量占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例分别为65%、30%。
(2)温室气体排放结构。
2015年,朔州市三次产业及居民生活温室气体排放占比分别为2%、95%、2%、1%,其中,工业排放占比高达近95 %。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及废弃物处理七大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占比分别为86%、9%、2%、1%、2%、-1%及1%,其中,能源排放占据绝对地位。
(3)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十二五”时期,朔州市人均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0.2%,单位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0.4%,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24%。工业各项碳排放强度指标均最高,其中,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是全市平均水平的近2倍。
4.气候变化趋势及影响。
(1)气候变化趋势。
近50年来,朔州市多年平均气温为7.1℃,呈上升趋势,与全国平均气温变化趋势较为相似,春、秋、冬季平均气温总体递增,其中冬季升温最快。年均降水量呈减少趋势,降水量变化年际差异较大,四季降水中春、夏季降水呈明显的波动减少态势。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99小时,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90年代以后快速减少。四季日照时数均明显下降,夏季减少最快,其次为冬季,春、秋减少最慢。
(2)气候变化影响。
近50年来,在气温升高、降水减少为明显特征的气候变暖形势下,朔州市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频率逐年提升,对农业生产、水资源及森林系统产生了重要影响。
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近50年,随着平均气温的升高和降水的减少,朔州市初霜冻出现时间推迟,无霜期延长,致使热量资源条件得到改善,冬小麦播种期推迟,返青和成熟期提前,生育期缩短及冬、春旱情加剧对冬小麦产生负面影响。而无霜日期延长有利于春玉米产量提高。气候变暖有利于病虫安全越冬,病虫害为害时间延长、范围扩大、程度加重,导致农作物减产。
对水资源的影响。由于干旱少雨,朔州市境内河川径流随之减少,使原本紧缺的水资源呈明显减少趋势。同时,由于气温逐年升高,致使蒸发量加大,加剧了水资源总量减少,使得干旱面积逐年增多,导致粮食减产,人畜饮水锐减。
对森林系统的影响。极端气候事件发生强度和频率增加危及森林安全,削弱森林碳汇功能,增加温室气体排放。由于极端天气事件持续增多,土壤有机碳库及其稳定性遭到削弱。同时,水分流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概率增加。
(二)工作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市在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的同时,启动并开展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市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圆满完成省下达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试点建设有序开展。我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被工信部列为全国区域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五个试点城市之一,被省发改委列为省级低碳试点城市。“十二五”期间,立足各类试点建设工作,我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初步探索出高碳能源城市低碳发展的模式。
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十二五”以来,我市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彰显特色,工业转型步伐加快,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化工、特色食品加工等非煤电产业逐步壮大,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37.4%提高到48.7%。
能源结构逐步优化。“十二五”时期,我市低热值煤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迅猛发展,低热值煤发电装机、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均居全省第一。全国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基本成型,“亿吨级煤炭、千万千瓦级电力”基地初具规模。
节能减排持续推进。“十二五”时期,我市强力推进节能各项工作,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2%,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目标16%,能效水平显著提升。
森林碳汇稳步增加。“十二五”时期,我市持续推进造林绿化,五年全市完成营造林面积154万亩,圆满完成省下达目标。截止到2015年,全市营造林面积累计达到550.26万亩,全市森林面积达382.8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52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约达24%。
(三)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2020年和203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关键时期,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模式和新要求。在传统产业增长乏力、生态环保压力加剧、转型发展支撑不足的新形势下,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着新机遇和新挑战。
1.机遇。
(1)新能源发展全面提速。
立足于良好的风电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将充分发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风电开发布局,积极争取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开发生物质能。风力发电基地工程、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工程等三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的实施,将有利于做大做强风电、光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
(2)碳交易倒逼低碳转型。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电力行业成为首个入局行业。随着碳交易体系的逐步完善,各高耗能行业碳交易的逐步启动将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节能减碳,淘汰落后产业,推广低碳节能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倒逼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抓手。
(3)区位优势日益彰显。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京津冀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新兴产业、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市将持续发挥区位优势和便捷通达的交通优势,强力推进北方煤炭物流中心和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现代物流节点城市建设,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业为主的新兴低碳生产性服务业,引导现代物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一体化发展。
(4)试点示范纵深推进。
朔州是国务院确定的山西省唯一的成长型资源城市。“十三五”时期,我市将着力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相关工作纵深化发展,进一步实施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全力打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的产业模式,推进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三大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
2.挑战。
(1)传统能源需求仍将持续增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与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及信息化水平均有待进一步提升,高耗能产业模式支撑下的能源需求仍将快速增长。从目前我市能源消费结构来看,以煤炭为主的传统能源消费仍会持续增长。
(2)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不足。
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较为薄弱,主要表现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体制尚未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和核算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低碳发展科研创新能力不足、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支持乏力、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有待加强等问题。“十三五”时期,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启动和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强化,现有基础能力难以支撑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亟待提升。
(3)绿色低碳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政府部门对应对气候变化及绿色低碳相关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对相关工作组织和管理力度欠缺。企业缺乏实施绿色转型积极性和主动性,绿色低碳意识亟待增强。尽管雾霾肆虐下,公众环境危机意识明显提升,但尚未对气候变化形成共识和重视。此外,大众媒体对气候变化关注较少,对气候变化及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不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4)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亟需加强。
作为典型的煤炭和农牧业集中区,我市重度盐碱地分布较多,受自然生态脆弱和高强度人为活动的影响,森林及植被覆盖较差。农业及畜牧业发展受季节性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极端气象灾害等影响较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较弱,人群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难以满足应急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绿色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思路要求和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和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大战略目标定位,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化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围绕“2+7”产业布局,推进一批引领带动产业转型的大项目、好项目,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找准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新站位,打造践行“两山”理论的新样板,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低碳引领作用,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以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带动温室气体减排,以碳排放约束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动开展。
2.协调推进:减缓气候变化与适应气候变化。
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有效抑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过快增长。在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气候变化观测、研究和影响评估,实施生态保护重点工程以及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工程建设,切实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3.点面结合:重点突出与全面控制。
以产业低碳转型和能源结构低碳化调整为工作重点,兼顾增加林业碳汇。优先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强化交通、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控制,兼顾农业、废弃物处置领域减排和全社会低碳发展。
4.相辅相成: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中科技的支撑作用,坚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深化改革,协同推进理论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创新,构建以全面创新为内生动力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支撑体系,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顺利进行。
5.相互促进: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
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发挥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的主动性,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为基础的全社会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局面。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低碳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能源结构和能源利用方式逐步优化,碳汇能力持续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逐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明显提高。
——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5%。煤炭开采甲烷逃逸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成效明显,温室气体排放增速逐步减缓。
——产业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煤炭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有所突破,电力、建材陶瓷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高碳产业低碳化发展成效明显;现代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低碳新兴产业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7%以上,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能源结构得到合理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逐年提升,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分布式能源逐步推广,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加快发展,能源结构和能源利用方式逐步优化。
——碳汇能力持续增强。造林绿化和矿山生态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森林抚育管护逐步加强,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8%,森林蓄积量达到552万立方米。
——试点示范工作有序开展。省级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企业建设工作有序启动,形成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低碳试点示范。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矿山等生态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逐步增强,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有效提升。
——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市级温室气体核算和考核体系基本建立,低碳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有所提升,宣传培训成效明显,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显著增强。
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格控制高碳产业发展,坚持培育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并重,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减碳的最大驱动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2+7”产业布局,推进一批引领带动产业转型的大项目、好项目培育壮大特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低碳产业“支柱化”,构建以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产出为特征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
1.严格控制高碳产业发展。
坚持落实和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减、优、绿”的要求,抓好减量置换和减量重组,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安全高效生产煤。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标准化矿井建设。
火电行业加大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电力发展质量。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外送电量。持续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现代煤化工产业加快推进晋北煤化工基地和相关项目建设。
2.培育壮大特色低碳产业。
坚持“在调整结构中找机遇,在提升水平中求发展”的主基调,大力培育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新兴接替产业,逐步形成新材料开发利用、装备制造、新型陶瓷、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新格局。
着力壮大陶瓷产业。落实《朔州市促进陶瓷产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等政策,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建筑瓷、日用瓷、工业瓷等项目,做大产业规模。抓好华伦建陶瓷高档内墙砖生产线、鸿达瓷业日用瓷生产线、盛泽瓷业日用瓷生产线等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发展。强化产业发展基础支撑,推进国家级陶瓷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国际陶瓷交易中心、朔州市陶瓷工程研究中心等机构建设。
推进新材料开发利用。以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双百工程”示范基地为平台,以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发展为主线,以多联产、全循环、高端化为基本模式,鼓励并引导传统水泥、新型墙材、建筑陶瓷等企业积极发展以粉煤灰、煤矸石、活性石灰、脱硫石膏、石墨烯、碳纤维、保温硅酸钙板等为原料的材料工业,抓好平鲁晋坤年产10万吨煅烧高岭土、怀仁县理思耐火材料公司新型节能耐火材料生产线二期、山阴玉竹新材料2万立方硅酸钙保温板等项目。
升级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引进国内外知名药企,建设新项目,开发新产品,扩大产业规模。抓好怀仁医药产业园、应县北京康庭阳光科技黄芪提取产业化、吉呈生物二期扩建工程等项目。
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通过大企业入驻,带动市内制造企业配件生产,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企业由小配件发展成大产业,实现配件生产的转变。依托我市风电资源优势,与中央、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研发机构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能技术,加快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业。引导提升煤机装备再制造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发展3D打印技术、激光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
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强技术创新研发和服务体系建设,带动电机、电控、动力电池、关键零部件、充电设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等产业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重点支持驱动电机系统及核心材料,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制动器等电动化附件的研发。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坚持“举右玉龙头,打长城品牌,走生态之路”的主线,抓好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景区功能,打造一批4A级精品景区。实施古长城旅游公路建设工程、长城文明守望工程、长城生态绿化工程、长城沿线乡村环境整治工程、长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大工程”。全力打造右玉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构建应县木塔与恒山悬空寺、云冈石窟、五台山、大广武与雁门关一体化的区域协作旅游大格局,深度融入晋北旅游黄金圈,建设自驾游基地,将我市打造成为中国最具特色的边塞文化旅游目的地和中国北方最佳的避暑休闲胜地。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现代物流信息化平台,推进物流业与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完善“一中心、八平台”的服务体系,培育和打造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和一批有影响力的物流服务品牌。加快推进物流通道建设,主动融入京津冀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建成枢纽中转型、县市配送型、专业市场服务型为主的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构建结构合理、设施配套、技术先进、运转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抓好平鲁内陆港、怀仁海宁皮革城等重点物流项目,将我市打造成为北方煤炭物流中心和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现代物流节点城市。
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鼓励金融、物流、商贸等服务领域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物流、金融、科技、旅游信息服务和中介服务,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到2020年支持建立全市科技、教育、卫生、电力、陶瓷、畜牧业、工商、食药、质监等信息化服务平台10个以上。
4.积极发展高效低碳农业。
推进草牧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以“全省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全国生态畜牧养殖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全国草牧业示范市和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建设,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草牧业体系。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工程,建设30个草畜一体化奶牛牧场、30个肉羊园区。推动基础母羊建设,实施品种改良,打造肉羊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抓好平鲁区羊肉深加工、中藜食品藜麦加工、大象集团肥猪出栏项目。
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现代农业。跨区域、集群式、板块化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和产业带。四个平川县区重点发展玉米、瓜菜、设施农业和规模健康养殖等高产高效农业板块。平鲁区和右玉县重点发展杂粮、马铃薯、胡麻和生态畜牧养殖等特色农业板块。实施杂粮产业振兴工程,建设杂粮生产示范基地县和集中连片的杂粮种植带(区),集中打造20万亩有机燕麦、10万亩有机荞麦和10万亩杂交谷子基地和10万亩绿豆基地,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杂粮专业市场。
扶持农产品新型流通业发展。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动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加快把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发展农产品“互联网+”电子商务。建设网上交易平台,完善信息查询、信用保证、网上签约、纠纷仲裁、网络结算、送货验货等制度,规范网上交易行为,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优化能源结构。
1.积极化解煤炭产业过剩产能。
按照大型化、现代化、集约化的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矿井关闭、落后产能、僵尸企业退出机制,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有效控制煤炭生产总量,提高煤矿生产集中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合理安排新增产能,重点推进东露天煤矿(2000万吨)、麻家梁煤矿(1200万吨)等大型煤矿的建设,到2020年将全市全部矿井建设成为标准化矿井,全市煤炭产销能力控制在2亿吨左右。
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抢抓晋北千万千瓦级风力发电基地建设机遇,实施风力发电基地工程,形成平鲁、右玉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利用朔州盐碱地、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未利用土地优势,积极争取成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形成以朔城区、山阴、怀仁、应县以光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集群。抓住国家草牧业试点市契机,大力开发生物质能。探索推广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储能等多种技术创新,形成风电、光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推动单一煤电基地向综合能源基地转变。实施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工程,推动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带动新能源中上游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我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8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规模的30%左右。
3.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淘汰落后机组。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单机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不具备改造条件或经改造仍不符合要求的煤电机组;力争2020年底前关停淘汰大型供热机组可覆盖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供热煤电机组。依法依规关停所有设计寿命期满的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关停全部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运行满20年的单机10-30万千瓦(不含)纯凝煤电机组、运行满25年的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下抽凝煤电机组。
优化电源结构。全面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黑色能源绿色发展,高碳能源低碳发展”为原则,加快煤基替代能源发电和高参数大容量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积极推进奕光超临界发电等新项目建设工作,加快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到2020年,形成中煤平朔电力集群,山阴北周庄电力集群,神头电力集群,朔南电力集群四大电力集群。加快开展燃煤与新能源耦合发电示范与应用,到2020年,重点在朔城区等平川县区推广燃煤与农林废弃残余物耦合发电示范项目1-2个,重点在平鲁区推广燃煤与光热耦合发电示范项目1-2个。
(三)严控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推进电力、煤炭、建材陶瓷、化工、冶金等全市重点耗能和高碳排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以提高能效为核心,技术创新为手段,市场需求为动力,通过提升装备水平、推广先进低碳技术的应用、加强重点行业能耗管控等手段有效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大幅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1.引导工业园区低碳发展。
重点建设开发区引入低碳理念。以朔州市转型综改区建设为统领,按区整合现有工业园区,抓住朔州市重点建设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山西晋北(朔州)现代煤化工开发区,以及右玉、平鲁、怀仁、应县四个开发区的机遇,将低碳理念纳入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强化园区规划引领,制定低碳产业园区实施方案。开展入园企业碳盘查,鼓励聚集低能耗、低碳排放、高附加值产业,促进园区产业低碳化。广泛采用清洁能源与系统节能技术,合理规划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引导已有工业园区低碳化发展。以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功能协调为原则,以龙头大户为重点,在朔州市固废综合利用工业园区、朔城区富甲循环工业园区、平鲁区东露天循环经济园区、怀仁县金沙滩陶瓷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通过余热冷热联供、中水回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措施,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园区的低碳化改造;通过建设共享物流系统、检测中心、信息中心和开发中心等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产业资源合理分工与高效配置,促进工业发展效率提升及绿色转型。
2.强化工业企业管理水平。
强化生产管理水平。电力、煤炭等传统高耗能行业需加强事故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规范管理体系,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体制;加强生产组织管理, 成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专门管理机构,制定工艺指标执行预案;完善能源计量监测考评体系,明确管理职能,配备能源计量检测器具,加强对能源计量控制点的跟踪检测和管理,完善能源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制度。到2020年,省千家节能企业全面实现能源计量器具一级配备率100%和强检类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100%。
优化生产工艺系统。鼓励中煤能源化工、金圆水泥、大众陶瓷等工艺复杂、产品多的高耗能企业合理优化生产车间及设备布局,缩短主要设备与辅助设备连接距离,简化搬运装卸作业,减少装卸数量及物料流通频率和距离,避免迂回和倒流现象,提升生产效率,减少生产过程能源资源损耗;结合故障分析诊断、生产预测控制、系统运行优化、高速数据采集处理归档等功能,实时优化各生产环节中与能耗、产量相关的关键变量,全智能覆盖生产区块,提高生产系统故障检出效率,加快故障处理速度,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系统最优生产天数占比,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电力、煤炭等高耗能行业需加快传统生产设备的大型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推进以节能减排低碳为核心的企业技术改造。2020年前重点支持各园区内企业建立统一的能源管理中心,积极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对能源输配和消耗情况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不断加强能源的平衡、调度、分析和预测,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争取到2020年,中煤平朔、中电/大唐/神华神头、同煤建材、晋能铝硅、大众陶瓷等传统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基本实现能源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和自动化,显著提高企业科学用能和科学管理水平。
加快机电装备技术改造。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最新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相关要求,督促电力、煤炭、建材陶瓷、化工、冶金等高耗能企业盘查现有机电设备,促使企业加快步伐完成淘汰任务,提高现有设备技术水平。鼓励高耗能行业采用节电技术或工艺,降低行业自用电量;采用高效节能电动机、永磁同步伺服电机、高效风机、高效传动系统等替代落后耗电设备;重点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合理匹配电机系统,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到2020年,省千家节能企业厂用电率下降10%,现役燃煤电厂厂用电率降低至4%以内。
3.严控电力行业温室气体排放
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以神头二电等省调燃煤电厂为引领,积极推广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等“绿色煤电”技术,高效煤粉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等高效燃烧技术和装备,示范应用洁净煤,添加燃煤助燃剂,全烧或掺烧生物质燃料,减量替代燃煤。到2020年,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 克标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煤电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到865 克/千瓦时左右。
完善电网网架。“十三五”期间,通过朔州怀仁城南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新建山阴北周庄110千伏变电站和朔州西环110千伏变电站等工程项目进一步完善110千伏电网网架,满足朔州城市扩容发展建设以及政府重点落地项目的用电需求;重点改造城乡中低压电网,完善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消除朔州地区低电压用户;通过更换高损耗变压器,大力改造高损台区,消除高损耗配变和“低电压”用户,提高供电质量,实现朔州地区高损配变零目标。 到2020年,朔州市辖供电区110千伏以下线损率≤2.45%,10千伏以下线损率≤3.87%;朔州市县辖供电区110千伏以下线损率≤5.19%,10千伏以下线损率≤9.26%。
加强配电网智能化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配电自动化一期、二期工程,实现朔州市区范围内配电自动化的全覆盖,实现集中型配电自动化向智能型的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提升;采用无源光网络(PON)技术,统筹建设城市配网光纤接入网,部分实现光纤接入和业务应用;110千伏、35千伏站点80%实现双路由;应用NGN通信网络,向智能光网络(ASON)演进,到2020年网络中所有节点全部具有ASON功能,完全实现智能光网络;在四级骨干通信网光纤、传输、数据、接入、网管、同步、容灾、综合电信业务、视频业务(传输网、业务网、支撑网)等方面全面进行建设完善和升级改造,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4.严控煤炭行业温室气体排放。
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装备。鼓励中煤平朔、中煤华昱、同煤等重点煤炭集团采用世界先进技术装备,大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进综采工作面高效机械化充填开采技术、无人工作面智能化采煤技术、地下气化采煤技术、高效干法选煤技术、节水型选煤技术、薄煤层机械化开采装备等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加快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现代化矿井改造建设步伐。通过六大动力系统节能设备推广,到2020年,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及电耗比2015年降低10%。
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地面抽采和井下抽采相结合,实行应抽尽抽、抽采达标。探索低浓度瓦斯利用途径,提升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水平,积极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发推广乏风氧化发电、低浓度煤层气发电等新技术、新工艺。“十三五”时期,重点推进中煤潘家窑、怀仁县虎龙沟等煤矿瓦斯抽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柴沟煤业、中能芦子沟等煤矿建设瓦斯发电等综合利用项目。
5.控制建材陶瓷行业温室气体排放。
着力推动陶瓷行业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创新,积极推进传统陶瓷产品升级换代,探索推动陶瓷产品向订制化、个性化生产方向转变,形成适应消费需求的产品新优势。引导陶瓷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相互参股、战略收购等方式打造龙头企业,加强陶瓷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要素配套供应,提升园区企业集中度,推动陶瓷产业集群发展。力争到2020年,形成以陶瓷生产为核心,以陶瓷机械配件生产、包装、物流等配套产业为延伸的专业化市场体系。着力推动陶瓷行业低碳发展。
持续推进水泥行业低碳发展。加快水泥行业结构调整,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升到100%,重点支持日产5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强化水泥行业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同煤建材、金圆水泥等水泥生产企业开展生物质替代燃料研发,提高水泥窑替代燃料比例;推广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配置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推广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电石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矿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新型低碳水泥。
6.控制冶金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
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以山阴赤钰冶金、科通化工、元泰钙业等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效工业锅炉、窑炉燃烧自动调控技术装备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离子无油点火、富氧或全氧燃烧等高效煤粉燃烧技术和装备。中煤平朔能源化工、应平化肥等合成氨生产企业推广先进煤气化技术、节能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研发制造大型粉煤、水煤浆等气化成套装备。鼓励晋能铝硅等氧化铝生产企业探索赤泥减排、综合利用技术,对点式下料预焙槽技术装备进行节能改造,努力降低综合能耗,到2020年,力争氧化铝生产企业综合能耗<0.8吨标煤/吨,平朔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项目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强化二次能源回收。重点在中煤平朔能源化工、应平化肥等化工企业,山阴赤钰冶金、晋能铝硅等冶金企业加大对电炉、热风炉等重点窑炉的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推广三废混燃、吹风气回收利用等余热发电技术,重点推广溴化锂制冷、涡轮机组回收动力等低品位余热余能利用技术,推动冷热电联供及低温余热发电等先进技术示范应用,积极研发低品位煤/烟气利用技术、动力回收技术,逐步提高企业低品位余热利用率,力争到2020年,建立2-3个有代表性的低品位余热利用示范项目。
(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1.构建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注重低碳交通规划。充分发挥我市京津冀经济辐射圈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交通规划。坚持“公路铁路航空”协调发展,按照统筹各种运输方式与配套完善的原则,合理布局铁路网、公路网、客货枢纽场站,促进各类交通方式的合理发展,形成不同交通方式的便捷转换,方便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绿色低碳、畅通高效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西纵高速朔州段、环城高速东北环、应繁高速公路建设,形成境内“两横两纵一环三连接”高速公路网。推进朔州机场和大西高铁客运专线朔州段建设,规划建设直达机场和高铁站的快速通道,通过“加快发展高速路、提升改造干线路、建好高铁机场路、打通西部瓶颈路、铺筑农村小康路”,到2020年,基本形成“骨架清晰、层次分明、功能明确、衔接顺畅”的低碳立体式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优化交通干线网络。加强交通干线网络优化,消解交通体系混杂带来的通行品质和效率问题。架设公铁立交桥,消除铁路制约,建设东部新外环路,实现市区至外环路快速直达,形成内外通畅、互联互通的三条城市核心区环线。依托现有公路网络,将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有机衔接,建立便捷畅通的公路路网。建设市与县60分钟通达,相邻县40分钟通达,县城与乡镇30分钟通达,乡镇到村20分钟通达的“6432”辐射公路网。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通村公路联网畅通工程,实现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通油路(水泥路)率达到100%,所有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有条件的行政村100%达到4.5米四级路标准。
推进基础设施低碳化改造。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规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完善高速公路ETC系统建设,加快实施隧道“绿色照明工程”,开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路政办公建筑、城市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中的示范应用。推进LNG加气站、充电站或充电桩建设。
建设高效便捷客运体系。基于我市新机场、高铁站规划,及现有综合运输场站布局,形成以公铁联运为核心,以民航客运为补充的综合客运枢纽体系。加强客运枢纽建设,新建或改建1个朔州东站综合客运枢纽,5个县级综合客运站,建设五级农村乡镇客运站50个,候车厅(棚)1500个。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实施村通客运工程,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和安全水平,完善农村客运扶持政策,构建覆盖全面、运行稳定、安全规范、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系统,到2020年,实现93%的行政村通农村客运。推动多式联运,加快完善运营网络结构,推进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长途班线协调发展。
2.推广绿色低碳出行模式。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交通线网结构,合理布置公交线路及公交站,开通市区线路20-25条,开辟公交专用道30公里,提高城市公交线路覆盖率。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有序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成乘客智能服务系统,提升公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发展中心城区至平鲁区、高铁站、机场的城市快速公交。到2020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万人公交车辆拥有率达到17标台;500米站点覆盖率,建成区达到95%以上,中心城区达到100%。
注重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平川地区地形优势,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工程,补充完善公交客运。合理引导共享单车在全市投放。引导市内各主干路和次干路设立独立或标线施划的自行车专用道。开展并合理布局公共自行车配置站点,积极倡导公众采用自行车和步行方式出行,减少机动化出行。
3.推行低碳交通运输管理
推进交通运输工具低碳化。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领域推广。持续引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新能源车辆市区达到300辆,全市达到800辆。制定出台并组织实施《朔州市电动乘用车及专用车暂行管理办法》,实行电动汽车购置补贴、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配套扶持政策。加快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引导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加快老旧车辆更新,淘汰技术性能差、尾气污染大的老旧车辆。
优化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城市交通运转效率。加快“智慧交通”发展;建立“12328”运输服务平台,整合建设交通指挥中心,构建地面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建设公交电子站牌,推行公交信息网上查询、停车位信息查询、手机查询等便民工程。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交通管理服务融合,提升交通运转效率。
(五)控制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1.强化城乡建设规划引领。
坚持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新农村“四位一体”同步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城乡低碳规划研究,实行“多规合一”,统筹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和农村生态保护,避免城镇和农村建设高碳锁定。重点推进朔城区和平鲁区等区县周边公共交通、电力、供暖、燃气、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强农村建设规划管理,优先在市辖区组织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及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
2.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稳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对老旧居住建筑的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供热管网、围护结构(墙面保温、安装节能门窗)进行节能改造和维护。转变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式,推进节能改造与棚户区改造、城市市容整治同步开展。积极推动换热站单元连片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造相结合,突出规模效应。到2020年,全面完成5个重点项目共计113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挖掘其它潜力项目。
3.提升新建建筑低碳水平。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设计标准,设计阶段达到100%节能标准;强化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标准,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节能专项验收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选择市区医院、图书馆等典型公共建筑试行75%节能标准。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十三五”时期,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比例达100%,鼓励、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50%。重点在朔城区和平鲁区建设2个10万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
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采煤沉陷治理、易地扶贫等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科学引导农村住宅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十三五”时期,力争实现50%危房改造住户执行节能建筑标准,各县区选择2个以上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绿色农房示范。
4.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大力开发余热余能利用项目。依托神头二电厂余热利用开发项目,因地制宜开发余热余能利用项目,利用电厂供热抽汽和冷凝水余热进行集中供暖,提高能源利用率,逐步满足供热区域内热负荷的需求。在市城区和各县区主城区集中供热尚未覆盖的区域,优先选用工业余热供热(制冷)技术。
强制推进太阳能光热应用。全市城镇新建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的逆12层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大型写字楼、体育设施、文化中心及工业厂房等建筑推广示范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鼓励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50%,每县(区)至少新建1个光热一体化建筑或培育1个分布式能源建筑示范。
加大农村能源清洁化调整。立足光伏扶贫工程,推广农村屋顶发电项目,重点推进右玉县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电站建设。推进燃气设施向村镇延伸,因地制宜普及生物质成型燃料应用,大幅降低农村能源消耗煤炭比重,到2020年,力争建设1-2个光伏示范乡镇,培育1-2个风能、太阳能、天然气、沼气等多能源互补示范乡镇。
(六)控制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1.优化农业结构。
统筹推动粮改饲统筹、农林牧结合、种养一体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集有机农业、畜牧业、种养业循环于一体的低碳生态农业体系,提高碳生产率。深化基层农技推广建设,加快建立畜牧业发展与土地粪污消纳能力相平衡的农牧结合制度。加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应用,到2020年,蔬菜无公害认证比例达到95%以上。
2.推进生态低碳养殖。
推进饲草区建设,推广TMR日粮应用技术、育肥饲草料调制技术,优化反刍动物饲料配方,改良喂养方式,减少饲料消耗;提高饲料消化率,减少动物肠道甲烷排放。强化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力度,全面开放利用粪肥资源,促进促使粪便管理温室气体能源化、肥料化利用,减少甲烷排放。
3.严控化肥、农药施用。
加大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和有机肥增施补贴,探索化肥、农药减量与替代配套技术。突出抓好7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和机械深松整地,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实现粮油高产基地和蔬菜标准园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科学确定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合理用量,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恢复绿肥生产,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有效使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严禁秸秆焚烧,扩大秸秆直接粉碎还田、免耕播种规模,提高秸秆还田质量和数量,提升秸秆肥料利用率。在全市适宜地区推广高效低排放户用生物质炉工程,提高秸秆燃料化利用率。全面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资源利用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应县启高、怀仁家园等5座生物有机肥加工厂达产达效,并新建5座生物有机肥料厂,到2020年,全市年生物有机肥生产总量达到50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养殖业废弃物实现基本资源化利用。
(七)增加林业碳汇。
1.持续推进造林绿化。
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弘扬“右玉精神”,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为根本,统筹推进山上治本和身边增绿。依托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重点工程,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工程。大力推广“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等以煤(矿)补林经验,鼓励煤炭企业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建设。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进乡村绿化。“十三五”时期,力争全市每年营造林25万亩,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52万立方米。
2.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管护。
坚持“造管并重”,依托国家级天保管护、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幼林抚育、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等工程,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管护。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年度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把控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核,保障造林保存率,提升成活率,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未成林造林地管护6万亩,中幼林抚育任务1万亩。
加强森林保护,强化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封山禁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保护造林成果,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提高林地碳汇能力。到2020年,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4‰以下。
3.探索培育碳汇造林市场。
借鉴国际社会林业碳汇发展的先进经验,借助市场机制体制,进一步调动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碳汇林建设。积极对接响应全省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开展森林碳汇基础理论与增汇调控技术研究,促进林业碳汇项目有效开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碳汇林业建设工程1万亩。
(八)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1.积极培育低碳文化。
营造低碳气氛。借助各类新型媒介、“全国低碳日”等相关节日开展多样化主题宣传活动,弘扬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为核心的生态文化,推动民众树立崇尚节约的低碳价值观,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增强全民低碳意识。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定期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知识进学校、进课堂。鼓励各类公共机构和企业开展专题宣传,引导企业研发和推广本地化低碳技术及产品。通过组织评选低碳生活示范户等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的村风、家风、民风。
2.引导低碳生活和消费。
积极倡导低碳生活。在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前提下,鼓励广大市民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加大“光盘行动”推广力度,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鼓励低碳膳食方式,培养节约粮食、平衡膳食的科学饮食理念,倡导生活用水及废旧衣物重复利用,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有节制地使用私家车,鼓励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步行等低碳节能的出行方式。倡导公众关注个人碳足迹,积极参与碳补偿、碳抵消活动。
营造低碳消费环境。建设高效快捷的低碳产品物流体系,拓宽低碳产品销售渠道,在大型商场、超市或柜台设置低碳产品销售区。加强消费行为引导,建立节能和低碳产品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实施低碳产品惠民政策,鼓励购买高效空调、照明及节能家电等节能低碳产品。加大节能产品消费补贴,鼓励公众购买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等高能效、低排放产品。
3.鼓励低碳办公。
鼓励采用电子媒介撰写、修改文稿,提倡双面用纸,减少打印用纸。指定专人对水、电等公共资源进行日常维护管理,鼓励自然采光、节能灯具替换,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杜绝浪费现象。鼓励员工低碳出行,降低非急性公务事件用车频率,提倡选用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严格实行节能低碳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推进政府节能产品采购补充清单动态管理,以政府绿色采购、低碳办公引导全社会低碳消费。
四、适应气候变化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础设施气候变化适应性。
1.强化生命线系统工程建设。
着力提升城乡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通信等生命线系统工程防灾标准,筹城市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信息、消防等各类管线设施布局,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强化城市防洪、区域除涝和排水系统建设,重点解决市区水资源短缺和内涝频发并存的问题。到2020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3%,城镇燃气普及率达93%,城镇用水普及率达99%,城市供水水质达标率100%,市政消防设施建成率完好率达100%。
2.完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
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修订机制和演练制度,不断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仓储设施建设,到2020年,市、县两级均有符合标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及广场、绿地、公园等空间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号召,在全市范围选择成熟社区开展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重点开展山洪沟治理及防洪抗旱应急工程。
建立完善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灾害精细化监测和预报水平,增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重点加强乡村及偏远地区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设施建设,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增强农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升防灾减灾技术和设备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多部门灾害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志愿者防灾救援组织体系,形成多元化社会综合救援力量。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到2020年,每百万人口中拥有的防灾减灾人才达到3000人。
(二)提升农业生产气候变化适应性。
1.加强农情监测预警。
因地制宜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农情监测体系”建设,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加强农事关键期灾害防御工作,大力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气象服务。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工程,加快全市6县区监测站建设,到2020年,完成全市100万亩耕地质量综合监测覆盖任务。建立起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制度,摸清全市基本农田及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1处,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3000亩。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力争在玉米主产区、农作物病虫害重灾区和源头区实现全覆盖。
2.推广农业适应性技术。
大力推广节水灌溉、集雨补灌和农艺节水等农田节水技术,实施雨水集蓄利用和膜下滴灌等工程,有效提升农业用水效率。继续推进测土配方和土壤培肥改良,推广中低产田综合治理技术。发展节水旱作农业和保护性耕作技术等适应性技术。推广普及绿色防控与灾后补救技术。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示范和推广应用。
3.提高种植业适应能力。
加大种子、土肥、技术、植保、植检等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逐步建立土壤质量评价标准和质量维护责任制度。继续强化种植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农田维护,提升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开展种植业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综合采取生物、工程、农艺、化学等措施,集中连片,每年改造盐碱地1.5万亩,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开展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及其原生境调查、实施外来生物入侵预警及防治工程。
4.提高畜牧业气候变化适应性。
合理优化牛、羊、猪等畜禽养殖基地布局。推动养殖标准化,推广低耗、高产的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有效降低疫病风险。实行严格的饲料、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动物防疫和动物疫苗冷链体系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预防和应急工作机制,切实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在集中养殖区域购置焚烧炉,定点建设发酵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增强各类生态系统气候变化适应性。
1.加强保护森林自然生态系统。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强化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控制,全面执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警系统”。推广盐碱地胡杨等抗逆性树种繁育及造林、困难立地植被恢复集成、杨树新品种伐根嫁接更新、低产干果经济林改造及标准化建园等适应性技术,在全市5个采煤县的煤矿采空塌陷区推广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技术。积极培育良种基因,发展优质苗木,抓好生态林、用材林、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等良种推广。到2020年,全市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65%以上。
2.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
完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防止生态系统退化,增强生态调节能力。建立全市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和管理体系,形成全市湿地保护网络。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逐步完善朔城区神头泉和太平窑水库、平鲁区明海湖和大梁水库、山阴县东榆林水库和桑干河湿地、应县镇子梁水库、怀仁县下米庄水库和磨道河湿地、右玉县苍头河湿地等十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选择功能退化、效益低下或遭围垦的湿地开展湿地恢复或退耕还湿工程试点。到2020年,有效保护自然湿地面积占到全市湿地总面积的55%。
(四)增强水资源气候变化适应性。
1.加强水生态建设。
围绕“一山两河一湖”工程,以堤岸整治、河道清障、流域水保治理、排污治污为重点,继续推进七里河、恢河市区段生态水系建设和太平窑水库更新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新建应县马兰口水库、山阴县水峪口水库等5项新水源工程。重点抓好桑干河流域、神头泉、七里河等流域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河、还湿力度。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井灌区高效节水工程。做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防洪抗旱体系建设。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推进地下水水源替代工程,加强神头泉域保护、重要河道河源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保护三条红线,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严格推行河长制,落实“一河一策”,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资源。严格水资源监管,建立保护水资源的多部门综合执法机制。
3.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充分发挥朔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完善并落实节水制度,加大节水投入,提高节水效率,使各项节水指标达到山西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积极实施节水型企业、机关(单位、学校)和居民小区等创建工程,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建立健全节水长效运行机制,全面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力争到2020年之前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
(五)增强矿区气候变化适应性。
1.加强矿区植被恢复。
开展朔州主要矿区植被本底调查,摸清煤炭开发对植被的破坏程度及需要治理的片区和分布。实施矿区植被恢复工程,以矿区植被破坏密集区为重点,开展修复矿区生态植被。严格执行全省主体功能区划,依法划定煤炭禁采区,明确不同区域生态脆弱性等级,强化煤炭资源开采的红线约束。
2.推进矿区及废弃厂区土地复垦。
加快推进全市煤矸石和沉陷区综合治理,对因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矸石或粉煤灰压占或污染等各类损毁土地,通过表土回填、土地平整及地貌重塑等途径,因地制宜开展复垦综合整治,有效改善矿区及周边环境。加强土地资源污染综合治理,坚持“开发、治理、修复”同步,探索建立矿山企业生态环境补偿与治理责任制。
3.强化固废综合治理。
以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双百工程”示范基地为平台,以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发展为主线,以多联产、全循环、高端化为基本模式,强化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合理实施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建材等项目,提升煤矸石山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抓好粉煤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发展以粉煤灰利用为目的的各类新型材料,形成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复合墙板、新型耐磨材料等多样化的利用新格局。
鼓励并引导传统水泥、新型墙材、建筑陶瓷等企业积极发展以粉煤灰、煤矸石、活性石灰、脱硫石膏、石墨烯、碳纤维、保温硅酸钙板等为原料的材料工业,抓好平鲁晋坤年产10万吨煅烧高岭土、怀仁县理思耐火材料公司新型节能耐火材料生产线二期、山阴玉竹新材料2万立方硅酸钙保温板等项目。
五、能力建设重点任务
(一)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建立温室气体基础统计制度。梳理能源、交通、农业、林业、等现有统计体系,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的基础统计体系;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定期开展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探索建立市级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实现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掌握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及发展趋势,为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队伍建设。
建立温室气体统计核算队伍。加强对市、县两级统计人员温室气体统计和核算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发挥科研院所、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专业优势,培养温室气体统计和核算人才,建立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队伍。
培养应对气候变化专家队伍。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积极培养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低碳发展专家,建立低碳发展智库。
培养低碳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实施低碳领域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及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引进和培养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低碳转型升级、实现低碳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
(三)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
开展全市碳排放峰值和低碳发展路径研究;开展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碳排放趋势分析研究,制定行业低碳转型路径;借鉴能效对标经验,开展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研究,科学指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四)提升低碳发展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低碳技术研发创新。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低碳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快煤炭、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低碳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在能耗高、减碳潜力大的地区实施试点示范。
加快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落实国家重点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在煤炭、电力等重点碳排放行业推广重大节能低碳技术及装备。支持清洁能源及先进节能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推广应用,继续强制推进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
(五)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
在积极参与国家、省组织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的同时,通过开展讲座、在线课堂等多种形式主动重点针对市县两级政府、重点部门、重点耗能和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对政府部门管理层人员开展应对气候基础知识、政策与形势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认知;对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重点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交易能力建设培训、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碳排放管理、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应用培训,提高企业低碳发展责任意识,促使企业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积极开展对外合作,着力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实施区域合作共建。推动建立晋陕蒙“乌金三角”协作机制;加强与京津冀城市群、呼包鄂城市群、太原都市圈、呼和浩特市、大同市、忻州市等跨市域的区域协调和衔接。深化我市与沿线省市产业、产能合作,推动低碳产业“走进来”,品牌产品和优势产业“走出去”。
抓住我省纳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的重大机遇,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重大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境、产业对接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合作,打造京津冀一体化的清洁能源供应基地。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疏解的新材料、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低碳产业。积极组织参加“山西(朔州)品牌中华行”、“山西(朔州)品牌丝路行”等活动,以“万里茶道”联合申遗为依托,扩大朔州名优特产品市场影响,开拓我市农副产品及低碳产业产品市场,使朔州成为京津冀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六、规划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明确任务职责。
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组职能,建立完善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形成定期研究讨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问题的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合力推进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好本规划与有关部门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促进工业、能源、农业、林业、交通、建筑、科技等相关领域工作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同推进,加强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落实好规划各自目标任务。形成定期研究讨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问题的工作模式。
(二)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责任考核。
充分提升各县(区、市)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水平,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纳入到其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保证规划实施的系统性、连续性和针对性。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指标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机制,综合评价考核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全面梳理规划实施效果,总结存在问题,推动规划进一步实施。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问责机制,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县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项督查工作,研究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奖惩制度,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完善各类扶持政策,推动低碳技术创新。
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低碳发展作为制定产业政策的重要约束性目标和主要内容,促进完善低碳发展相关产业政策落实的保障措施。加强财税、价格、土地、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研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分领域、分阶段相应支持政策,形成整体合力。把低碳项目列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优先保证低碳项目的建设用地。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低碳转型企业充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鼓励科技创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稳定的应对气候变化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运行方式。重点支持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等相关基础能力建设、低碳关键技术研发、低碳产业创新及其产业化、低碳示范试点工程和低碳创新团队建设等项目。加强低碳金融服务创新,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低碳项目建设,有序开展碳金融业务。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财政资金+民间资本”的形式,设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产业化基金,引导和吸引境内外社会资本支持碳汇林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新能源开发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产业发展。
附件:朔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