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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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4日

 

 

 

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一、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业训练,检查、补充、更新救援装备。

  责任单位:朔州军分区、武警朔州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矿山救护队、平朔矿山救护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

  三、开展不同类型的地震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朔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四、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五、“7·28”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拉动演练。 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朔州军分区、武警朔州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矿山救护队、平朔矿山救护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卫生局。

  六、建立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动态联系机制。制定印发重特大或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手册。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七、推进通信、电力、公安、交通、民政和地震部门的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中国移动朔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朔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朔州分公司、朔州供电公司、朔州地电公司。

  八、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园林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九、强化地震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工作。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十、组织开展《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和新一代区划图的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做好农村民居抗震改建试点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组织好“5·12”、“7·28”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深入推进防震减灾“六进”活动。 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加强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澄清各种不实谣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地震局。

  十五、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加密地震前兆观测和震情会商。依法做好地震监测台站环境和监测设施的保护。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落实。 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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