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人才共享和引进的建议》收悉,结合您的建议,市科技局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加快培育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艺美术人才和陶瓷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联合高校举办企业家高级研修班,鼓励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职业经理人培训与职业资格考试,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引导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实现陶瓷人才培养与陶瓷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加强企业一线生产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储备。重点培养陶瓷产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创意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名师带徒”等工程。把科技人才培养作为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的重要抓手,依托重点科研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集聚一批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打造高端智库,引进科技领域一流专家,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贯彻落实好朔州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支持意见。用好建好朔州籍在外高层次人才智库,吸引朔州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为家乡服务。
二、鼓励民营企业创建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加大专家工作站扶持力度,对推进我市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专家团队,经认定后给予支持。通过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延揽一批高层次人才,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带来新观点、新技术、新理念,凝聚科技创新正能量,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积蓄新动能。
三、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引导作用,通过政府引导、税收杠杆等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激励企业、社会组织等以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公益捐赠等途径投入研发,完善多元化研发投入机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确保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研究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积极推动设立“朔州能源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继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之路。
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强化政策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建立开放、高效、专业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有效转化,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创新需求向企业聚集,完善政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加快搭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牵线搭桥,让科技成果供需双方对接顺畅。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保障,推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成果转化基金、创投基金等,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探索“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竞相跟进”的多元化科技融资机制,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