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建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推广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广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力度
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们提出“风光火储输充”一体化发展战略,并制定了《打造百亿级储能产业链行动计划方案》,该方案包含了充电桩发展规划,对今后全市充电桩发展作了长远规划和具体部署。
二、住宅小区或新建住宅配套建设充电桩
一是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场所客户电力设计图纸的审查时,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按照制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图纸审查,以满足电动车充电桩新增负荷与整体供电方案的配套。二是在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场所客户供配电工程竣工验收环节,增设电动车充电桩供配电工程专项验收,电网企业验收合格方可装表接电。
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公共充电站场
我市高度重视储能产业发展,把储能作为全市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目前市政府已安排市属企业朔州市华朔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投资建设5个电动重卡充换电一体化平台,40座电动车充电场站。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充电桩配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