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扩大有效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系列决策部署,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堵点问题,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二十条措施》。12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二十条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建富说:“今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在系统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时提出,要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
《二十条措施》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在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方面提出严格执行公平竞争政策、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和实行支持政策同等对待四条针对性措施。第二部分,在农业农村建设、大数据产业、现代服务业、市政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交通设施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和房地产业等8大领域提出具体工作举措,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投资。第三部分,在全力保障民间投资项目融资需求方面,提出拓宽有效融资渠道、强化融资保障力度、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等举措。第四部分,在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提出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两项工作举措。第五部分,在持续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社会环境方面提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和深化法律服务供给三条举措。下一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同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配套举措,持续优化环境,狠抓政策落地,有效提升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促进民间投资扩规模、优结构、提质效,奋力完成到“十四五”末全市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超过55%的预期目标。
在记者提问环节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二十条措施》的特色亮点、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成效、民间投资增速等相关情况。
记者:罗文平 张小菊 摄影:高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