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仲裁工作的实施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支持仲裁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制定依据

朔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2063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的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为适应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6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措施》(厅字〔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第三部分为“工作分工”,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合同仲裁条款、支持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裁对接”“诉调对接”加强联动协作等方式,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组织以及广大群众的仲裁意识普遍提高,仲裁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持续显现把仲裁打造成为灵活、高效、专业、公正解决合同类、经济类、财产权益类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快捷的仲裁服务,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是广泛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把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普法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法律宣讲、执法培训、咨询解答、专题讲座、案例解析等形式,主动了解仲裁制度,掌握仲裁知识,重视并创造条件发挥仲裁作用。

二是严格规范合同仲裁条款。加强行业合同管理,对服务管理的行业、企业中使用的商事类、经济类合同文本进行认真梳理,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全面推广使用规范仲裁条款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权利。

三是支持运用仲裁制度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仲裁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能力,指导、支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使用仲裁条款,选择仲裁委员会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

四是健全仲裁工作协作协调机制。仲裁委员会建立仲裁情况通报制度,协同各单位做好风险排查、纠纷调处、维稳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与仲裁委员会协商,建立长期联系协作机制。

五是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仲裁委员会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

(三)工作分工:各有关单位负责规范合同的仲裁条款,积极协调引导支持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四)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三是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