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朔州市2020年度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参照省发改委《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发改重点发〔2020〕46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依据往年惯例,具体组织实行。

  一、申报原则

  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坚持“自愿申报、突出转型、优中选优”的原则,聚焦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能源革命排头兵、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基础设施补短板、开发区改革创新、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围绕加快构建“2+7+N”现代产业体系战略部署,筛选一批增动能补短板的重大项目,特别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创新性的重大转型项目, 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投资后劲和转型动能。

  二、申报条件

  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分为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两类。

  (一)前期项目:审批类项目、核准类项目已通过用地预 审;备案类项目已经向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设项目:审批类项目已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类项目已获得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备案类项目已经取得土地手续、确定施工单位,预计2020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均应符合《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条件规定》(晋发改重点发〔2019〕448号),申报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亿元以上,且都已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

  三、申报组织和程序

  (一)申报组织。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点性工程和跨乡(镇)不跨县的线性工程的申报;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电力公司等市直单位负责组织所在行业领域的跨县域公路、水利、铁路、电网等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程序。申报工作通过“山西省重点工程管理信 息系统”,按照“项目单位申报、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初审、市重点办复审、市政府审定公布”的程序进行。

  (三)项目调整。市级重点工程实行动态管理,项目调整坚持“总数不减、出一进一”的原则,在保证年度计划投资不减的前提下,报请市政府审定公布确定调整项目。

  四、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

  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坚持一线工作法、清单管理法和目标推进法,重点实行清单管理、观摩考评、领导包联、督促检查四项工作机制,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抓推进、抓协调、抓落实,积极协调影响和制约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清单管理。建立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台账,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困难,分类明确协调、审批、用地、融资、施工、征拆、治安、统计等八大保障内容,建立工作协调调度机制,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观摩考评。开展“项目集中开工”“项目集中竣工”“重点工程观摩”“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和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等活动,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点评、年终一总结”的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月通报排名和重点工程专报等制度,每月向四大班子包联领导专题报送项目进展、存在问题等情况,确保重点工程工作推进规范有序,结构不断优化。

  三是领导包联。继续坚持市领导对口包联重点工程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主动开展领导干部“包县区、包企业、包项目”工作。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力度,扎实深化品质工程创建,提高综合统筹协调能力与水平,加大项目单位与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推进征地拆迁、用地手续办理等制约性问题的解决,共同打造最优的建设环境。

  四是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是推进项目顺利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开展常规性督查的同时,针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如在扎实推进转型项目集中竣工、协调解决影响和制约项目推进的问题等,市重点办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深入一线进行督查督办,以督查促进度、以督查促落实,针对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和问题推进不力的问题,通过专题会议、发函商调、13710督办等形式,促进了问题的协调解决,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