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特色农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为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省级农业“三大战略”实施,深入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建设,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当前我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金融、土地、销售及品牌、科技、人才、用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印发了《朔州市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特色农业发展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特色现代农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该措施共分七部分,前六部分为具体的扶持政策,共22条,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为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好“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共5条。前两条主要择优选择一批诚信经营的农业企业建立贷款“绿色通过”,依托雁门农牧交错带产业发展基金,撬动金融资金投入,同时市级对重点龙头企业2019年的新增贷款进行贷款贴息补助,标准为3%。第三条主要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探索推进苜蓿、杂粮等保险。4-5条主要是扩大抵质押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互助合作。

  第二部分为创新完善用地政策,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共4条。包括: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重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产品质量符合“绿、特、优”的企业享受当地政府招商优惠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或与农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经营管理部门农业企业的土地进行规范,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提供依据;支持农业企业在其租赁经营的土地上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等。

  第三部分为打造品牌,拓宽销售渠道,提高朔州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共5条。第10条主要是加大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三品一标”认证的奖补力度;其余4条4主要是扩大销售,对各类经营主体在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建立直销店、超市专柜和中心城市建立社区店的,以及取得市外订单合同在我市建立生产基地的给予奖补。

  第四部分为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新动能,共5条。包括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引才引智,开展技术创新;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建设标准生产基地,推进技术集成;加大对本市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等。

  第五部分为落实创新用电优惠政策,降低生产成本,共2条。包括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对进入省级园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参与“风火打捆”交易,享受电价优惠政策。

  第六部分为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一县一业、一县一特生产格局。市级对朔城区的城郊型农业、怀仁市的肉羊产业、山阴县的有机旱作循环农业、应县的蔬菜产业、平鲁区的小杂粮产业、右玉县的农旅融合发展给予重点扶持。

  最后一部分从6个方面保障上述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