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精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出台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朔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朔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办法》《朔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评审办法》《朔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并及时召开了全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市、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协调配合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三是把握重点,落实改革任务。我市按照深化职称改革制度的总体要求,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制定和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基本标准;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监督机制;实现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改革后,全市中小学教师按照新的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工作。
四是规范程序,主抓关键环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我市各单位按照要求,扎实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的重新核定、现在岗教师的调查摸底和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过渡、申报人员的考核推荐、组织评审及聘任等各环节工作。评聘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任的基本程序进行,确保全市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有序实施。
五是严肃纪律,确保顺利实施。在改革工作推行过程中,我市严格执行方案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全面推行回避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岗位数额、标准条件、评聘程序、个人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确保评聘工作程序公正规范,过程公开透明。(通讯员 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