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3月1日起,我市将集中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对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经营、非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用工单位不按照规定落实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用工单位非法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扣押证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日常检查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在专项整治中,各级各部门要公布解决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对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摸排整治;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集中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通报一批欠薪案件,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欠薪案件,限制其市场准入;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违法犯罪案件,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张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