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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关于公开遴选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时间:2024-08-12 11:05

一、委托目的

对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工程和维修(维护)工程进行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相关报告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二、采购范围

主要包括:服务内容主要是根据服务项目提供的图纸或其他书面材料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预算、竣工决算等。

原则上遴选4家供应商入围,服务期一年,校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竞价、固定收费方式确定咨询费用,根据服务质量和水平,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服务。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或工程造价咨询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7月以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做出相关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真实性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法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有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人,三年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材料提交

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szsz1000@126.com,标明参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可向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报送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六、联系方式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资料,不予受理。

2.地址: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教学楼12层1203室

3.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8534985456 

电子邮箱:szsz1000@126.com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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