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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关于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项目采购的公告

文章来源: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时间:2024-08-12 10:52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一家公司,负责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项目事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项目   

    1.2 采购人: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3 采购项目概况: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朔州师专)属于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朔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接受山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目前学校设15个内设机构、3个附属机构,设置中文、外语、数计、自然科学、政史、学前教育、体育、美术、音乐9个系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部,现有在校生8700多人。

为进一步方便教职工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3〕36 号)要求,学校拟定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二、服务内容

    2.1 采购范围: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项目。

    2.2 实施地点: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3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报名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管理能力;

2) 财务要求:提供具有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型项目;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169时00分,地点为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3楼基建处;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联系方式

 购 人: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址:朔州市朔城区长宁东街85号

 系 人:刘玉峰

    话:18403434848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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