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周密安排,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依据及组织领导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晋财教〔2007〕150号)、《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晋财教〔2007〕14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朔学字〔2014〕11号),进行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邵 福
副组长:吴静宜 卢 雁 熊高德 郝志国 郭建壮
成 员:闫守国 李树茂 田济才 韩志忠 戎冠中
赵智仁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全面负责全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系成立了由系主任、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该小组具体负责各系学生的申报、评审与上报工作。
二、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及公示情况
学生处将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系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所在系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考试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各系将申请学生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系里公示,学校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
学生处收到各系推荐名单及材料后,进行复核、审查,确定系推荐名单,汇总各种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
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最终评审结果如下: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2人;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156人;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共1148人。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