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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

文章来源: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时间:2023-09-28 09:50

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校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和节日氛围,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学校纪委于中秋、国庆前夕印发“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严明“两节”纪律要求以及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案为鉴、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规矩意识,树牢纪律观念;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带头严守纪律、严管所辖,及时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进行日常教育、谈心谈话、提醒督促,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由风及腐、由风变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务必”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对照检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要严明纪律规矩,始终守牢底线。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守各项廉洁纪律,常怀“节点就是考点”的警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两节”期间,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私车公养;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两节”期间,校纪委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会同学校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情况、节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敷衍应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将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直报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供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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