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校实施细则,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纪律作风教育,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纪律执行到位。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各项纪律,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做到严明纪律各项要求。
二、强化廉洁教育。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清明期间通报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夯实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
三、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祭扫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
四、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电话抽查、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节日期间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及个人,严肃执纪问责,并将典型性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同时将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省纪委有关规定以台账形式上报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监督举报电话:0349-8851277 ;
举报电子邮箱:szszjw01@163.com ;
来信来访: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举报信箱:设在教学主楼一层大厅、艺术楼一层大厅、图书馆一层大厅。
中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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