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措施》(厅字〔2022〕39号);《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8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6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9〕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34号);《关于印发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文件规定,现对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中的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和实际情况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349-5990966
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