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认定朔城区聚通源艺术品装饰公司、朔城区艺美佳丽手工艺品有限公司、平鲁区泰和景观农牧有限公司、山阴县银海商厦有限公司、怀仁市山西海宁皮革城发展有限公司、右玉县购物广场六家单位为朔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认定朔城区聚通源艺术品装饰公司、朔城区艺美佳丽手工艺品有限公司、朔城区雁丰辣椒专业合作社、平鲁区鑫满圆猪业养殖公司、山阴县晋绣天下有限公司、怀仁市山西海宁皮革城发展有限公司、右玉县购物广场七家单位为朔州市高校毕业生实训基地。经实地核查,以上13家基地已不符合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和高校毕业生实训基地的标准和条件,不能正常提供创业服务管理和服务。经研究,取消以上13家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和高校毕业生实训基地资格。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7日—8月13日)。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349-2288626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