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我市新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朔人社职字〔2024〕3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4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朔州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市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并依有关规定取得新闻记者证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省级驻朔新闻单位评审人员需按要求履行相应委托程序。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忠于党的新闻事业。
2.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4.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5.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6.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根据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晋新出发〔2024〕4号),申报人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7.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学历。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记者(编辑)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资历。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申报记者(编辑),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并聘任相应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并聘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年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工资调整审批表中的工资执行时间为准。按《劳动合同法》建立有效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时间为准。
1991年(含1991年)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年(含2008年)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1991年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三)专业能力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承担多项采编业务,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100件以上;
(2)近三年在采编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结合工作,撰写1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
2.申报记者(编辑)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承担多项采编审业务,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140件以上;
(2)获评初级职称以来,在采编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编发5篇以上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有良好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的头版头条、非通稿类自采稿件等重要新闻作品。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组织策划5个以上反映重大主题等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版面、栏目、节目。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5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的新闻宣传报道,参与制订本系统本单位宣传报道方案,产生较好的舆论引导力。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策划、创办新闻网站、新媒体等,或策划推进媒体重大改版创新,创作制作5件以上反映中心工作的融媒体产品,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
“主要成员”指,全国性活动(项目)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员,全省性活动(项目)前3名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县(市、区)本系统本单位及其他活动(项目)前2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上”均含其本级和本数(下同)。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山西新闻奖”三等奖及以上1件;
2.获得“山西省广播电视优秀作品”三等奖及以上1件;
3.获得省委宣传部评选的“优秀新闻作品”三类及以上(限前3名完成人)1件;
3.山西省报刊编校技能大赛入库人员;
4.获得“朔州新闻奖”三等奖及以上1件;
除以上成果外,申报人在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新闻报道中获得省级、国家级表彰的,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认定,依认定结果对应相应层级奖项。在总编室、报社夜班编辑采编岗位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 学术成果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的人员须在普通学术期刊或省、市级主要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新闻专业论文指取得现职称以来发表在学术期刊上、与本人从事新闻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学术期刊以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列入学术期刊名单作为认定依据。在《朔州日报》《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论文视为新闻专业论文。
开通学术成果绿色通道,除符合业绩成果条件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下列作品其中1项(次)可替代新闻专业论文1篇。
1.获得“山西新闻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代表作品;
2.获得“朔州新闻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代表作品;
3.在市本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举办的培训班、讲座的授课讲稿(新闻专业);
4.入选省级新闻主管部门主编、公开出版的优秀新闻作品合辑;
5.受聘省级新闻主管部门与高校共建新闻学院兼职教师,授课教案。
(六)考核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记者(编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年度考核。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1次(大专不低于2次)。申报记者(编辑)职称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4次(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不低于2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2023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考核表各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本单位意见要明确。要说明有无违反新闻纪律,有无采编有严重政治错误作品的情况,有无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情况,要加盖单位公章。
(七)从机关流动到新闻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审
从机关流动到新闻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担任副科职务(职级)的人员,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首次参加职称评审可直接申报记者(编辑)职称。评审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
(八)跨系列申报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以上,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评审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须报送新增业绩成果(代表性新闻作品、栏目策划案、融媒体产品、专业论文等)1项及以上。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请登录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便民服务”(http://www.shuozhou.gov.cn/)下载和查询。
(二)实行民主评议
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推荐意见。
(三)逐级审核推荐
参评人员须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推荐,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为了规范收审秩序,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事宜。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档案袋(盒),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职称名称等信息。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三份,A4纸正反面胶装。
2.单位推荐函。推荐函要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作出全面评价,注明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三次公示制度,公示结果有无异议,并加盖公章。
3.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A4纸正反面胶装。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新闻采编代表作、论文各一份,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新闻采编代表作、论文打印纸》(A4纸)打印。
5.卷宗请按规定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不需胶装):
第一类 基本材料:单位推荐函(原件)、三公示证明(复印件)、新闻记者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任证书(复印件)、考核登记表(原件)、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有关材料(复印件)。
第二类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第三类 工作业绩材料:本级媒体发稿量统计表、任期内新闻采编代表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第四类 学术技术材料:论文(复印件)及替代论文相关材料(复印件)
第五类 其他 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审查简表(中、初级)电子版、本级媒体发稿量统计表电子版。
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落实“推荐单位首审责任制”,充分发挥在职称评审中的正向激励和主导作用,准确评价、鉴定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择优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落实“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个人申报材料、民主评议意见”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推荐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守评审工作纪律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坚决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纠正和杜绝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严重侵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各级主管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推荐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反映。
(四)按时报送材料
各报送单位要在收审材料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报送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21日(公休日除外)
报送地址:朔州市朔城区振华西街朔州市委主楼507室新闻科
咨询电话:0349-2165055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