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18

2023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56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朔人社职字〔202344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 组织管理

2023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朔州市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1. 评审范围

我市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并依有关规定取得新闻记者证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省级驻朔新闻单位评审人员需按要求履行相应委托程序。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

4.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评审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发挥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评审工作公信度。

2.坚持全面考评注重实绩,严格评审工作规定,严格把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不断增强评审工作权威性和科学性。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创新发展,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优秀人才充分涌现。

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2.学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编辑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申报记者编辑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基层一线人员指在县新闻单位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11991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2008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1991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3.工作能力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编辑要求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

申报记者编辑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4.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5.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申报人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供县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人事干部科出具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二)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承担多项采编任务,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在100件以上;

2.近三年在采编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结合工作,撰写1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

申报记者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在140件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编发5篇以上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有良好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的头版头条非通稿类自采稿件等重要新闻作品。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组织策划5个以上反映重大主题等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版面栏目节目。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5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的新闻宣传报道,参与制订本系统本单位宣传报道方案,产生较好的舆论引导力。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策划创办新闻网站新媒体等,或策划推进媒体重大改版创新,创作制作5件以上反映中心工作的融媒体产品,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

主要成员”指,全国性活动(项目)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员,全省性活动(项目)前3名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县(市区)本系统本单位及其他活动(项目)前2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上”均含其本级和本数(下同)。

2.3年在采编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至少有1件新闻作品获“朔州新闻奖”三等奖以上。在总编室报社夜班编辑采编岗位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有效新闻评奖为省委宣传部省记协主办的新闻评奖;省记协参与主办,广播电视业务主管部门学会承办的新闻评奖行业新闻评奖;市委宣传部市记协组织的新闻评奖。其他非正式组织主办的新闻评奖一律无效。山西新闻奖可替代高一等级的朔州新闻奖。省级行业新闻奖可替代同一等级的朔州新闻奖(下同)。

4.在普通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新闻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学术能力水平要求

闻专业论文指任现职期间发表在学术期刊上与本人从事新闻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学术期刊以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列入学术期刊名单作为认定依据。单独或以第一署名完成的获得比规定新闻奖项高一个等级的代表作品,在市级以上报纸理论版面上发表单独署名的理论文章,部校共建互聘交流兼职教师教案,可替代相应等级的论文(下同)。

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作为主要依据的,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且必须明确在采编工作中有无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专业技术报告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学位所聘职称及聘任时间工作简历等;

2.学术研究情况。包括近年来撰写的论文稿件等成果的主要观点并加以阐述;

3.岗位业绩综述。主要对本人完成的新闻采编任务及取得的荣誉等工作业绩进行综述。

(四)优先条件

荣获“长江韬奋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奖”“山西优秀新闻工作者奖”,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山西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新闻界别的人员,参加全国全省“好记者讲好故事”演讲比赛中的人员,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宣传部门记协组织开展的重大主题宣传重要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 申报程序和要求

1.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3.逐级审核推荐。参评人员须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推荐,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4.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报送材料要求。为了规范收审秩序,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事宜。材料收审时间为20241018日至1115日。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请登录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便民服务”http://www.shuozhou.gov.cn下载和查询。

报送地址:朔州市朔城区振华西街朔州市委主楼507室新闻科

联系人:张日东

联系电话:0349-2165055

通知未及事宜,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