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以及《关于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朔人社发〔2021〕112号)精神,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朔人社职字〔2021〕26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朔州市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朔州市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市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

4.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评审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牢牢把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突出政治评价标准,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2.坚持服务发展。围绕新时代新闻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着力提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统筹推进新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

3.坚持科学评价。遵循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科学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和评审机制,突出专业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多出精品力作。

四、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助理编辑、助理记者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申报编辑、记者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基层一线人员指在县(市、区)新闻单位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均以申报时本人已经本单位清查登记证实、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

(三)资历条件

申报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申报编辑、记者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取得职称后根据有关规定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用的时间为准。其他人员任职年限以评审通过时间为准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理论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

申报记者、编辑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五)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本级媒体年度新闻采编作品刊播量在90件以上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编发2篇以上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有良好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的自采稿件等重要新闻作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组织策划2个以上反映重大主题等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版面、栏目、节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2次以上重大新闻宣传报道,产生较好的舆论引导力;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策划、创作制作2件以上反映中心工作的融媒体产品,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

申报记者、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本级媒体年新闻采编作品刊播量在120件以上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编发5篇以上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有良好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的头版头条、非通稿类自采稿件等重要新闻作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组织策划5个以上反映重大主题等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版面、栏目、节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5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的新闻宣传报道,参与制订本系统本单位宣传报道方案,产生较好的舆论引导力;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策划、创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或策划推进媒体重大改版创新,创作制作5件以上反映中心工作的融媒体产品,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

“主要成员”指,全国性活动(项目)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员,全省性活动(项目)前3名的专业技术人员,全活动(项目)前2名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县(市、区)本系统本单位及其他活动(项目)1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上”均含其本级和本数(下同)。

3.至少有1件新闻作品获朔州新闻奖三等奖以上。

在夜班编辑采编岗位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学术技术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结合工作实际,撰写1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专业技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学位等受教育情况,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变动、所聘职称及聘任时间等工作简历等;(2)学习研究情况。包括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情况及收获,对省、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的掌握情况,近年来撰写的论文、稿件等成果的主要观点及阐述等;(3)岗位业绩综述。主要对本人完成的新闻采编任务及取得的荣誉等工作业绩进行综述。须明确说明近三年新闻采编工作中有无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申报记者、编辑,结合工作实际,撰写1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还须在普通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新闻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专业技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学位等受教育情况,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变动、所聘职称及聘任时间等工作简历;(2)学习研究情况。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情况及收获对省、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的掌握情况,近年来撰写的论文、稿件等成果的主要观点阐述;(3)岗位业绩综述。主要对本人完成的新闻采编任务及取得的荣誉等工作业绩进行综述。须明确说明获评初级职称以来新闻采编工作中有无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新闻专业论文指任现职期间发表在学术期刊上、与本人从事新闻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学术期刊以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列入学术期刊名单作为认定依据。

(七)考核要求

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合格以上;申报中级职称须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4次(硕士不低于2次)。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八)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逐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九)破格评审条件

初、中级职称原则上不破格申报评审。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评审条件”的第(一)条、第()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优秀等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评审。

破格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在120件以上,代表作品受到一定好评。

2.至少有2件新闻作品获朔州新闻奖(其中1件获朔州新闻奖二等奖或以上)。在夜班编辑采编岗位工作,且满3年以上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普通学术期刊或市级(含)以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

破格晋升记者、编辑,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担多项重大采编任务,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在150件以上,代表作品受到一定好评。

2. 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至少有3件新闻作品获得朔州新闻奖,其中1件获朔州新闻奖二等奖以上。在夜班编辑采编岗位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普通学术期刊或市级(含)以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优先条件

荣获“长江韬奋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奖”、“山西优秀新闻工作者奖”,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山西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新闻界别的人员,参加全国、全省 “好记者讲好故事”演讲比赛中的人员,在中央、省和市的党委宣传部门、记协组织开展的重大主题宣传、重要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须报送新增业绩成果(代表性新闻作品、节目策划案、融媒体产品、专业论文等)1项以上。

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中级职称的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须将评审标准条件、个人申报材料、民主评议意见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用人单位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三)逐级申报审核。所属单位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公示和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

(四)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它事项

(一)获奖要求。评审条件中的获奖要求,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完成的本专业作品,经政府规定部门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选定相应等级奖项的获奖人员。本人须有评奖部门颁发的一级证书。新闻作品集体奖须附原始发稿签批单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申报。获得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优秀新闻作品”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及作为前3名完成人等佐证材料。

有效新闻评奖为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新闻评奖,省记协主办的山西新闻奖;省记协参与主办,广播电视、业务主管部门、学会承办的新闻评奖、行业新闻评奖;市委宣传部、市记协组织的朔州新闻奖。其他非正式组织主办的新闻评奖一律无效。山西新闻奖可替代高一等级的朔州新闻奖省级行业新闻奖可替代同一等级的朔州新闻奖。

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或荣誉的,只记最高奖项或荣誉,不得重复使用。

(二)论文替代要求。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的下列作品每1项(次)可替代新闻专业论文1篇:

1.获得比规定奖项高一个等级以上的代表作品;

2.部校共建互聘交流兼职教师的教案;

3.获得中宣部、中国记协及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表彰的代表作品、调研成果等;

4.被省、市党委宣传部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和采纳的考察研究成果、调研报告、新闻作品等。

5.在市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面上发表单独署名的新闻理论文章。

(三)代表作品要求。新闻采编代表作指任现职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本人在任职新闻单位公开发表且与工作岗位相符,同时满足“评审条件”第()条的新闻稿件、编排版面、摄影资料、音视频资料播出版文稿、节目策划案、融媒体产品等代表作品25篇(版、幅),须附推荐理由、作品概述(作品源起、创作过程、作品评价、社会影响、转用情况等),并附任现职期间年度新闻采编作品明细目录(注明刊播时间、标题、体裁、版面栏目等)。

申报时间截止于1125日,各县(市、区)、单位要按时间要求集中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出具统一的申报推荐函三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出具当地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函。

(三)《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包括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四)《专业技术工作报告》,A4打印,独立装订,一份。

(五)职称评审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本1套(按照卷宗格式要求:目录及所有复印材料装订成册,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主要包括:学历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未在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查询年度范围内的毕业证,需提供本人档案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作限制性要求),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后)、奖励证书、论文论著(论文封面、目录和内容,论著封面、目录和封底,网上检索页)等学术研究成果,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任职期满考核表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表、专业工作表彰奖励证书,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要求:

一、新闻采编代表作。指任现职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本人单独或第一署名在任职单位公开发表且与工作岗位相符的新闻稿件、编排版面、摄影资料、节目策划案等代表作品,同时须附推荐理由、作品概述(作品源起、创作过程、作品评价、社会影响、转用情况等)。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的人员,须提供任现职期间时的代表新闻作品2篇;申报记者、编辑的人员,须提供任现职期间时的代表新闻作品5篇,其中至少有1件获朔州新闻奖三等奖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其提供的代表新闻作品须符合相应获奖要求的等级和数量。获奖情况统一标注在作品最上边。

二、年度发稿统计表。表格须依次写清楚序数、刊播时间、标题、体裁、版面栏目,最后要有合计数,刊播部门负责人核查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试行发放职称电子证书,各单位统一申报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朔州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汇总简表”以及电子照片个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格式png、jpg、jpeg,尺寸35mm*53mm,像素413px*626px,文件名为身份证号),并统一将电子版发送至szsrsjzgk@163.com。

本《安排意见》未及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职称申报文件及涉及表格,请登录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