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招员工的朋友们注意啦!为全面落实就业促进行动,把就业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新招了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者招了临时工、劳务工,都要给员工做就业登记。还有通过送快递、送外卖、代驾等新就业形态就业的劳动者,以及选择灵活就业的劳动者,也别忘了去做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也是就业哦!
对用人单位来说,办好登记后,社保补贴、稳岗返还、创业扶持这些政策,都能顺顺利利享受到。
对劳动者个人而言,登记信息进了系统,以后学技能、想创业,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就能第一时间知道你的需求,精准帮你找到合适的资源!
那么就业登记怎么办理呢?别急,往下看,已经为你整理好就业登记指南啦!
一、办理条件
(一)个人就业登记。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应在就业后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或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如何办理
(一)单位办理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手续、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首次登记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劳动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电子版《就业登记花名表》(可在公共服务经办机构)。
(二)个体经营或者自主创业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三)灵活就业人员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个人承诺书。
以上均需填写《就(失)业登记表》。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四、咨询查询途径
1、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