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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加强法治建设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日期: 2024-11-27 10:38来源: 朔州市司法局 朗读

主持人: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李丽霞,对“坚持不懈加强法治建设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问题进行访谈,欢迎关注。

主持人: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今年工作有什么成果和亮点工作?

李丽霞:今年以来,朔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作用,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始终坚持高位统筹,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更加科学完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法治建设情况在市政府常务会作专题报告,依法治市工作多次被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推进。高效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3次、协调小组会议1次,制定出台了《中共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工作规则》《中共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朔州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项目化、菜单式”推进各项实践活动,依法治市运行机制逐级落实、高效运行。纵深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印发了《关于制定学法计划、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有效推动四大班子、各部门制定学法计划,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工作部门培训轮训中全覆盖,今年10批次163人的新任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7名市直部门“一把手”在市委常委会现场述法评议,全市1841名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全覆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持续提升。层层传导法治建设责任压力,出台了《朔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定期召开市直单位、六县(市、区)法治工作调度会,加大法治建设项目化管理力度,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意见,加强督察问题后续整改督促,对标法治考核新要求,全力补齐法治短板弱项,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

二是始终坚持重点突破,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发挥更加优质高效。有序推进高质量立法,开展了本年度立法项目《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查。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今年累计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件、重大经济合同7件、其他文件33件,累计接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狠抓执法监督协调,市政府办印发了《朔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工作专班、工作会商机制,一体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调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更新确认39个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成立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市本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了以案卷评查为主的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和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等工作;推动怀仁市亿家亲陶瓷公司被确定为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培育选定山阴县为市级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县,朔城区北旺庄等12个乡镇为试点乡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全员轮训,实现了对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始终坚持上下贯通,省、市共建项目推进更加稳中有进。认真贯彻省司法厅关于省、市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共建项目的安排部署,结合朔州市本级、怀仁市、山阴县三个行政复议机构场所基础现状,出台了《朔州市司法局2024年省厅、市局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共建项目实施方案》,从总体布局、场所设置、信息化建设、完善制度流程等方面科学谋划,推动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两手齐抓、同步进行。经过建设,三个行政复议机构场所功能设置、建筑面积已达到司法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山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标准,实现了“六室一厅”和“四通一达”要求。为确保项目建设创一流,行政复议机构划分办案区、业务功能区、便民服务区三大区域,实现了立案与办案分离、调查与审查分离、办案与送达分离,构建了“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围绕材料接收登记、审理、行政复议决定三个环节,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管理,提升了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应,全面施行“只跑一次”办理制度,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审理。今年累计接收行政复议申请256件,立案198件,已办结133件。

四是始终坚持惠民助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加积极主动。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办法》贯彻落实,召开了全市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会,梳理并形成清理目录83件,联合市工商联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万所联万会”及“法律体检”活动,共计联系服务企业28家,入企走访16次,帮助整治企业法律风险点12个。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今年累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1085人次,完成率116.68%,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办结89件,完成率82.21%;办理各类公证案件4231件;办理援助案件1052件;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代理人747件,民事案件代理1891件,行政案件代理169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案件967件;仲裁委受理审结案件21件。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印发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各单位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组织了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了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建成了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29个,组织4054名“法律明白人”参加线上线下培训会,基层依法治理基础不断夯实。

五是始终坚持守牢底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基更加坚实可靠。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六县区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21个,开展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有力扩充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积极探索“调解+仲裁”“调解+普法”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健全落实重点帮教机制和分类动态衔接,对全市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一季度一通报,组织专人深入基层督查、指导安置帮教工作,联动公安机关全面加强服务管理,提高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落实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部署开展全市社区矫正业务能力提升“大比武”活动,组织线上竞赛5场,线下法律知识测试10场,社区矫正案卷自查8次,社区矫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是始终坚持从严治党,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更加坚决有力。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了《中共朔州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朔州市司法局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清廉机关建设、“衙门习气”专项整治,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组织召开本系统党风廉政教育会、警示教育大会、纪律作风教育会,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形成司法行政系统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领会的精神融会贯通到工作实践中,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专题“研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统抓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完善依法治市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法律服务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努力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朔州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主持人:近年来,在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政府工作大局方面是如何履行好立法合法性审查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的?

李丽霞:立法合法性审查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应审尽审,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质效,为政府依法决策筑牢“法治屏障”。

一、深入推进地方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订后,赋予了设区市一级人大、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权限。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建立立法专家库,严守立法程序,与起草部门通力合作,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截至目前,共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16部。立法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比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的《朔州市应县佛宫寺释迦塔保护条例》,旨在加强对佛宫寺释迦塔的保护、利用、研究和管理活动,有利于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力护航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我们严把审核关,从源头上遏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合法性审核主要围绕“七个是否”标准进行实质性审核,即: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利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核意见,制发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机构改革以来,累计对5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政府依法决策筑牢“法治屏障”。

将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在审查标准上,进一步明晰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把握尺度,同时从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拓展审查标准。通过书面审查、公开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审查,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让法律顾问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来。机构改革以来,累计对108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了法治参谋助手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主持人:行政复议是一项什么样的工作,具有哪些法治优势?

李丽霞:行政复议是一种依法复查行政争议行为。主要作用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我国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依据是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配套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有三个方面优势:

一是门槛低,不收费、时间短。只要当事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就能申请,况且必须在六十日内办结。行政复议过程中,重大事项可以公开听证,对所涉及规范性文件可以提出附带审查,不服复议结果可行政诉讼。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质证权、可诉权。

二是审查严、“错”必纠,治标治本。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合理性;办案过程中,各环节独立,立审分离(立案、审案),查办分离(调查、办案),送审分离(送达、审理),受理的不办案,办案的不送达,通过机制,堵塞漏洞,避免人情案。这样下来,客观公正,既管树木,又管森林。

三是重实效、手段多、不空转。同一行政争议事项施行一次审结的制度,通过一次复议达到“案结事了”,尤其是注重实质上化解矛盾,可以依法运用多种方法解决问题,适合调解的调解,适合协调解决的协调解决,更可以直接撤销、变更原来的行政行为。对于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轻的要求整改,重的移送追责,该教育的教育,该约谈的约谈,该追究的追究,实实在在解决问题,避免程序空转。


主持人:如您所说,行政复议工作非常重要,那么这些年来我们做了哪些工作,成效评估如何?

李丽霞:从2021年11月全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朔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设在司法局,三年中我们充分发挥复议机构职能,具体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共承办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49件,日常办结率保持在90%以上,行政和解、调解率达26%,位居全省前列。

通过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有力优化了政府法治环境、全市营商环境、社会法治环境,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成为全市信得过、靠得住、能办事,广大社会非常信赖的法治平台,引领了全市公开、公正、公平的法治风尚。将来,我们会围绕主渠道,发挥多渠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市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注入法治活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个案中有幸福感、获得感!


主持人:今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请问,司法局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方面采取了哪些重点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丽霞:“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聚焦法治朔州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各项普法工作。

一、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2021年12月,市委、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召开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及时作出决议,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的职能作用,组建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讲师团、志愿者队伍,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八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推动法治文化蓬勃发展

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抓手,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典亮婚礼·不忘初心”活动,利用婚礼现场进行普法,中政委政法动态专题刊发我市典型经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通过举办法治书画展,编排法治节目等方式,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讲好法律故事、传播法律知识、阐释法律精神,推动普法宣传网络化、常态化。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在全市打造了9个国家级、2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有形的阵地宣传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普法时效性明显提升

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每年出台普法责任清单,将全市各单位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列入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了普法项目督查考核动态管理机制,对执法主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阶段性工作进展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定期通报。各主体单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全局,推动了在执法中普法、在法律服务中普法,使普法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主持人:感谢您做客我们的访谈,我们这一期的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