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了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永平做客我们的访谈,就“朔州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你好!李局长。
李永平: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是什么?作为林业主管部门我们是怎么做的?
李永平: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在于预防,核心就是“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在封住山方面,各县(市、区)全部发布封山禁火令,同时加派人手在进入林区的山口、路口、沟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坚决把火种清出林去、挡在山外。在看住人方面,乡村干部人盯人、人防人,重点盯防林区种地、修路、架桥等生产人员和上坟烧纸、春游踏青、放牧采集等生活人员,部分乡镇还与羊倌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做到了每片林草有人看、每座坟头有人守。在管住火方面,市里发布了《关于森林草原禁火的通告》,全市林地、草地及其边缘一公里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公安机关警力下沉一线,严厉打击林区野外用火行为,森林公安每天组织警力巡查巡护,坚决消除违规用火隐患。
主持人:刚才我们说到的森林草原禁火通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李永平:从3月25日开始至6月25日,进入林地、草地及其边缘一公里范围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严禁点香烧纸、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禁烧荒、焚烧秸秆或枯枝落叶等行为;严禁明火作业、爆破施工等行为;严禁吸烟、野炊或烧火取暖等行为;严禁私架电线、电网捕猎等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进入林草地,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严禁未按规定安装森林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的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严禁不接受防火检查进入禁火区域;严禁破坏或占用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主持人:平时我们老百姓在山上突然发现冒烟时,应该怎么办?
李永平:群众发现疑似火情后, 要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电话, 也可以和林业部门或当地乡镇取得联系,讲清疑似火情发生地点。接到报警后,我们会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按照火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扑救措施。
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山上杂草多、风力大、风向变化快,一旦着火,火势非常凶猛, 切忌不要盲目救火,要依靠专业力量扑救。
主持人:如果在外出时遇到森林火灾要如何自救?
李永平:要保持镇定不惊慌,让自己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能惊慌害怕,如果慌了,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窜,那后果可想而知。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这样既可以为自己赢得生存下去逃生的机会,也可以避免火灾进一步蔓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要观察火势和风向,逃生的时候一定要逆风逃生,就是顶着火来的方向逃生,不要让火在后面跟着自己跑。还有,可能在逃跑的过程中,身上的衣服比较阻碍你的步伐,但最好不要脱掉,这是因为衣服可以起到保护你的作用。要避免被烟尘窒息,如果身上携带水,就用水弄湿毛巾捂住鼻子跑,水量充足的话,也可以把衣服弄湿。如果附近有水沟,就爬在水里,全身湿透。如果没有水,也可以选择无可燃物地段卧倒。
主持人: 个别群众焚烧秸秆或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如何处理?
李永平: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主持人:我们这一期的访谈到此结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关注我们的访谈,也感谢李局长做客我们的访谈。
李永平: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积极关注,谢谢大家,再见!
主持人:咱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