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17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1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雷惊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干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8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17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1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雷惊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干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8日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朔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8月7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雷惊春为朔州市艺术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朔州市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郝建平为朔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维东为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晓明为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朔州市公共卫生研究院)副主任(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薛拉格朔州市教育局督学职务。
特此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