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稀有剧种的保护传承力度,切实改善濒危剧种的生存发展状况,“十四五”时期,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强了对全省稀有戏曲剧种保护力度,按照承接主体条件,2023年山西省稀有戏曲剧种演出服务承接主体条件为: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有一定的艺术水准,社会信誉和演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同时应具备开展正常演出的相关人员设施。
根据相关精神,现将朔州市演出团体备汛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北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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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山西省稀有戏曲剧种朔州市演出团体备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