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我们组织开展了市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房管局的调查复审,以下家庭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对象条件,共150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09年6月26日至2009年7月10日,期限15天。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
  公布名单如下:
  李 岗 刘 英 李建国 王翠珍 孙茂林 高继业 张 宏 李秀萍 刘元梅 马玉山
  邢 文 吴国平 张 沛 任万林 陈改凤 闫晓峰 朱兰芳 杜 财 刘金娥 段 芳
  韩玉仙 李翠林 邢玉花 王建明 王秀英 李桂花 孙晋喜 聂尚优 左怀泽 宁巨亮
  张志强 边志兰 柴翠莲 唐文俊 王 猛 闫 芳 张花萍 梁海有 吴爱芳 候生华
  常春花 句福良 贾建华 冯树理 张建军 宋爱民 刘占付 刘小玲 王文宏 刘泽和
  赵 富 徐 平 王 伟 杜智有 杨 德 卢 刚 卢 鑫 朱云峰 冀保元 薛 磊
  张 平 张 凡 范志成 卢凤英 刘文胜 张佛女 张志明 石 玉 闫 岭 张翠花
  郑雁兵 李坤堂 李 镇 石晓红 刘 荣 王润莲 程 飞 闫 四 刘金龙 宿凤女
  杨 栋 赵继亮 王福华 李军山 梁环柱 谭双喜 王星明 刘桂玲 王 伟 孙喜平
  于力荷 曹润武 王桂娥 周文斌 刘来有 王淑佛 李海梅 郑 福 梁 尚 林泽陆
  刘晓琴 刘淑青 杜鹏程 田矿忠 曹凤英 孙迎春 刘爱香 董 相 程德军 岳美琴
  闫小慧 郭文才 雷 钢 高云祥 林泽民 宋建文 张保山 韦尚花 高海娥 孟国荣
  宣爱云 孟治国 张 政 王连英 蔚建军 张存全 周英爱 卢建明 李 苗 吕 有
  叶 富 张茂龙 李金山 王建勋 刘建业 刘 华 吕 月 张鹏举 陈先花 杨怀德
  宁玉清 赵永明 李 政 张龙德 许 慧 陈 瑞 赵晓东 张怀义 郝建勋 武松山
   监督电话:0349—20593800349—2090320
   联系人:靳秀花 王清和
   朔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