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网站月检查通报制度的通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组织相关人员对山阴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所有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自查。现将3月份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网站自查情况
(一)网站基本情况。我县政府门户网站3月健康运行,网站首页可正常访问,首页及其他页面的链接均可正常打开,无发现空栏目、栏目不符和错误链接现象。
(二)信息更新情况。网站信息发布239条,转载国务院信息100条,网站信息来源权威真实,不涉及违规信息。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用性。
(三)互动渠道可用性及回应情况。经自查互动渠道畅通、可用,县长信箱共接到1件信件,办结1件,公开答复1件。
(四)服务实用情况。网站发布的公开清单等资料均能正常访问下载,网上办事链接可以正常访问,办事服务事项准确、完善。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一)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
我县有政务新媒体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有:山阴教育、山阴公安、朔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山阴大队、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阴县文化和旅游局、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山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微博有:山阴县交通管理大队;抖音号:山阴公安。已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正常备案,链接均可正常打开,无发现错误链接现象。
(二)信息更新情况。
山阴县教育局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9条,转载信息20条,均保持每周更新。
山阴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17条,转载信息22条,抖音号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5条,均保持每周更新。
山阴县交警队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21条,转载信息49条;微博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17条,转载信息58条,均保持每周更新。
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5条,转载信息32条,均保持每周更新。
山阴县文化和旅游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3条,转载信息30条,均保持每周更新。
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13条,转载信息20条,均保持每周更新。
山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本单位有关信息14条,转载信息57条,均保持每周更新。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