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对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现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平鲁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查整改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通过自查,未出现网站不规范使用问题,栏目不存在无效链接,没有空白栏目,政务互动回应积极。信息更新情况,网站信息发布58条,自行采写信息均经审批同意后才进行发布,自行采写信息53条,转载国务院信息5条,网站信息来源权威真实,不涉及违规信息。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用性。
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情况
1、我区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涉及6家:平鲁区司法局、平鲁区交警大队、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平鲁区农业农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此项工作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和内容的及时更新。
2、通过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中心每月自查情况,运行的6家新媒体有更新不及时现象,现已全部更新,不存在发布与政府工作和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
三、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下一步工作
认真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会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确保自查机制落实到位。
1、政府网站管理人员会继续坚持读网检查制度。对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开展情况、服务可用性、链接可用性做到每周查,并在自查期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政务新媒体仍然依照“谁主办、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把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对主办单位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并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中心每月12号、22号自查制度上报自查内容,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政府网站工作月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计月度:4月
填报日期:2024年5月8日
网站名称 |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信息发布 (单位:条) |
总数 |
国务院重要 信息转载量 |
省政府重要 信息转载量 |
政务动态 信息更新量 |
图片信息 更新量 |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更新量 |
报送省政府 信息量 | ||
58 |
5 |
10 | 3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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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 |
收到留言数量(单位:条) |
0 | |||||||
按期办结数量(单位:条) |
0 | ||||||||
解读回应 |
解读信息发布数量(单位:条) |
0 |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 |
0 | ||||||||
互动交流 |
留言办理 |
收到留言数量(单位:条) |
0 | ||||||
办结留言数量(单位:条) |
0 | ||||||||
公开答复数量(单位:条) |
0 | ||||||||
征集调查 |
征集调查期数(单位:期) |
0 | |||||||
收到意见数量(单位:条) |
0 | ||||||||
公布调查结果期数(单位:期) |
0 | ||||||||
在线访谈 |
访谈期数(单位:期) |
0 | |||||||
安全防护 |
安全监测评估次数(单位:次) |
2 | |||||||
发现问题数量(单位:个) |
0 | ||||||||
问题整改数量(单位:个) |
0 | ||||||||
移动新媒体 |
是否有移动新媒体 |
□是 |
否√ | ||||||
微博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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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量(单位: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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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量(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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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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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量(单位: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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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数(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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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注:1.此表由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填写。
2.省政府重要信息转载主要指省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信息发布总数不等同于其后所列重点统计项数量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