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市的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在省人民政府和市、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1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和质量抽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按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口径,2000年11月1日0时全市总人口为145.21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这次普查登记的人口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20.64万人,增长16.56%。平均每年增加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1.49%。

  二、人口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市各县(区)人口分布如下:

  朔城区 388688人

  平鲁区 175336人

  山阴县 217298人

  应 县 279511人

  右玉县 105145人

  怀仁县 286100人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8.5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43.05万人,占总人口的98.52%,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1人,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3.93人减少了0.22人。

  四、总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登记的总人口中,男性为75.33万人,占总人口的51.88%;女性为69.88万人,占总人口的48.1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80。

  五、年龄构成

  全市登记的总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2.61万人,占总人口的29.34%;15—64岁的人口为93.07万人,占总人口的64.0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9.53万人,占总人口的6.57%。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22个百分点,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5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登记的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5.03万人,占总人口的99.8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18万人,占总人口的0.12%。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人20.60万人,增长了16.5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85人,增长了27.00%。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登记的总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3.01万人,占2.07%;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14.51万人,占9.99%;接受初中教育的49.64万人,占34.19%;接受小学教育的50.87万人,占35.03%。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663人上升为207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7741人上升为9991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5319人上升为34187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5416人下降为35030人。

  全市登记的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12.26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21.75%下降为11.95%,下降了9.80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登记的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1.66万人,占总人口的35.5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93.55万人,占总人口的64.42%。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77个百分点。

 

  注:

  1、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以2000年11月1日0时(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上常住的人。

  3、全市总人口中,包括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外地来朔人员,不包括户籍人口中离朔半年以上的人。

  4、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文盲率是指文盲人口占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的人口比例。

  6、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