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中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收入指标均保持平稳增长。
一季度,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72元,同比增长6.8%,位居全省第四,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69元,同比增长6.4%,位居全省第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6元,同比增长6.9%,位居全省第一,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记者刘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