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事业是一项继往开来的事业,重视儿童发展,推进儿童事业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托和责任。《朔州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实施四年,全市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显著改善,儿童健康水平和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儿童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但是,由于受经济下行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市儿童发展尤其是农村和贫困地区儿童发展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现对照儿童发展规划,对我市四年来儿童发展各方面情况作较为系统的全面的中期监测与评估,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正确把握现阶段儿童发展现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客观分析现阶段影响儿童发展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出台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促进各成员单位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成效,以推动我市“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如期全面达标。
一、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
2014年,全市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各种困难相互交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齐心推进“两大任务”,迎难而上,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大力推动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经济实力的显著增强和社会事业投入的增加,为儿童生存环境的改善和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201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003.4亿元,比2010年增长49.7%,年均递增9.9%(按可比价计算);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7368元,比2010年增长39.5%,年均递增7.9%(按可比价计算);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169.1亿元和86.6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27.6%和55.3%,年均递增6.3%和11.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3.1亿元,比2010年增长58.7%,年均递增12.2%。随着全市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全市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生存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2014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32389万元,比2010年增加72099万元,年均递增9.73%;医疗卫生经费为114999万元,比2010年增加65216万元,年均递增23.28%;妇幼保健经费为1106万元,比2010年增加108万元,年均递增2.6%;疾病预防与控制经费为2294万元,比2010年增加800万元,年均递增11.32%;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费为9946万元,年均递增4.39%。
(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
“十二五”以来,朔州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居住条件日趋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725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137元;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平方米。移动电话普及,液晶电视、互联网等科技产品进入寻常百姓家,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使得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随着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生育观念的改变,育龄妇女生育水平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平稳,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增长,人口状况处于比较稳定的发展阶段。2014年,全市总人口175.4万人,比2010年增加3.9万人,增长2.28 %,年均递增0.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59‰,比2010年增长了0.35个千分点。
妇女生育继续维持在低生育水平上。2014年,0-4岁人口比2010年增长4.6%,0-17岁人口比2010年下降13.6%。儿童人口的减少是朔州市控制人口所取得的成效,有利于缓解人口对资源的需求压力,提升儿童成长环境质量,但人口老龄化也值得各级各部门注意。
二、儿童发展目标的实施和进展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对儿童的卫生保健高度重视,加大对儿童卫生保健的支持力度,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管理,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改进医疗保健条件,充分保障儿童享有各项医疗保健的权利,有效地促进全市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的整体提高。从监测的27项指标看,有26项提前达到目标要求,有1项未达标。具体情况见下表(“↓”表示降低,“↑”表示提高,下同):
全市“十二五”中期儿童与健康完成情况
(二)儿童与教育
朔州市始终坚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支持发展特殊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和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全市儿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从监测的8项指标来看,有7项指标均提前达到目标要求,有1项未达标。具体见下表:
全市“十二五”中期儿童与教育完成情况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儿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法律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到《“十二五”儿童规划》,这一系列的法律、规划进程体现了更深入、更强有力的保障。我们国家已经制订了以宪法为依据、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础的保护儿童的合法体系,这些法律法规的制订,都为儿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十几年来,朔州市的法制建设进程有了长足的发展,加强司法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和儿童监护制度,积极开展儿童安全和自护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大大提高了全民尊重儿童和保护儿童的意识。
1、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有力维护全市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职能作用,以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和减少拐卖、强奸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有效改善全市儿童治安环境。2014年,全市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起,解救被拐卖儿童1人。
2、加强电子游戏机场所及网吧经营场所的管理,有效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净化校园校园周边环境,针对经营附带赌博和色情内容的电子游戏机场所、网吧等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的违法经营情况,朔州市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联合对电子游戏场所、网吧分阶段进行整治,治安巡逻,使全市电子游戏场所、网吧经营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2014年,全市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知识知晓率100%,幼儿园安全教育知识知晓率100%,家长学校数为292个,家长学校培训人次数为123330人次,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3.94%。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1、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为进一步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市各地积极创建以教育、科技、体育、娱乐等为一体的儿童活动阵地。2014年,全市共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2所,社区服务中心(站)368个,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11个,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52290册,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365(时:分),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90(时:分),动画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46(时:分),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38000人次,为儿童提供了直观、形象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教育,许多图书馆设立了少儿阅览室,部分还开设了少儿网站,建立了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儿童生存的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优化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作为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开展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工作,增加森林和绿地面积,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2014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64%,比2010年提高0.85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3%,比2010年提高5.16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22%,比2010年提高46.2个百分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8%,比2010年提高15.82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9%,比2010年提高12.97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比2010年提高5.73个百分点。
三、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以来,朔州市儿童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支持下,《规划》确定的目标已有部分提前实现,但就整体而言,由于朔州市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较薄弱,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儿童事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儿童卫生保健工作仍需加强
2014年全市城市及农村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指标 区域 |
新生儿死亡率 |
婴儿死亡率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全市 |
2.56 |
3.03 |
3.44 |
其中:城市 |
2.16 |
2.46 |
2.77 |
农村 |
2.87 |
3.47 |
3.95 |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市农村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和城市儿童还有一定差距。农村儿童卫生健康成长环境还不优越,农村卫生厕所标准低,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高,儿童校外娱乐场地规模小,有品位的少,这些都有碍于儿童事业的发展。
(二)婚前医学检查率持续低迷
统计资料显示:
朔州市婚前医学检率持续偏低,由2000年的37.5%骤降到2014年的0.01%。新《婚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取消了婚前医学检查的硬性规定,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大减少,势必存在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的隐患。
(三)各县区幼儿教育不平衡
2014年全市各县区公办幼儿园数情况:
从表中可以看出,山阴县、右玉县公办幼儿园数远远小于全市24所的平均水平,所以,地区公办幼儿园及师资建设不容忽视。
四、儿童发展规划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儿童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切实为儿童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在全社会真正营造一种“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提高整个民族素质,确保全面实现《朔州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良好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各级医疗卫生、妇幼保健部门应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健全三级医疗保健网,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各项技术服务,提高技术水平,为儿童保健提供优质服务。具体操作方法是协调部门关系,巩固和提高农村基层卫生队伍,认真做好农村医疗保健,提高全市特别是乡、村两级卫生保健和服务水平,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继续实施“母婴安全大行动”等项目,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继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根本的办法是要进行医学干预,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引导婚育新人自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降低残疾儿童出生率,进而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三)积极推进幼儿教育事业建设。从源头着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的差距,均衡配置师资、教学仪器设备、校舍等各项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儿童提供优质均衡、公平普惠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