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三大标志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这个关键时期,如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让劳动力资源有效地利用与合理地配置是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繁荣的有力保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就业问题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基础性问题,也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朔州市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和调整。传统的职业终身制逐步被打破,部分企业在市场竞争和转轨过程中转制、兼并、破产,富余人员逐步增多,劳动就业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劳动就业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何深挖就业潜力,力求实现朔州市的充分就业,已成为构建和谐朔州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根据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及其它有关数据,通过对朔州市就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围绕朔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探讨朔州市扩大就业的对策,以期对破解就业难题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朔州市劳动就业的现状与特点
  现状与特点一:经济形势发展良好,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建市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朔州市国民经济发展在以项目投资为突破口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带动下,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总体经济效益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产业总体结构得到不断调整和优化。2005年,朔州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达181.65亿元,比2000年增长1.1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094元, 比2000年增长95%。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为就业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和广阔的空间。“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在朔州市基本确立。2005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0471个,同比增长7.5%。“十五”末,朔州市城乡就业总量达70.5万人,比“九五”末期增加2.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0.52万人,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就业总量增长较快的时期。同时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朔州市就业在产业中的分布也发生了变化。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下降,第二、三产业就业比重明显提高。截止到2005年末,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为43.5%,与2000年末相比,回落了5.5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就业比重比2000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
  现状与特点二:采矿业、制造业是拢聚劳动从业人员的主渠道。
  分行业看,2004年在228742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采矿业为56074人,占24.51%;制造业为37195人,占16.26%。批发零售业为24789人占法人单位就业人员的10.84%,教育为20457人,占8.9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33577占14.68%,其他合计56650人,占24.77 %。同时,采矿业、制造业两大行业从业人员共占法人企业就业人员总数的57.3%。显然采矿业、制造业仍是朔州市吸纳劳动力的主渠道。
  特点与现状三:非公有制逐渐成为就业的重要吸纳载体。
  近年来,朔州市大力贯彻落实经济结构调整的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及行业结构,持续深化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城镇就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从业人员分布趋于广泛化,非公有制单位成为吸纳就业人员的重要渠道,为朔州市经济发展增添了新活力。2004年末的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911个,占法人企业总数的43.32%,比2001年增长64.74%。从业人员32871人,占企业就业总人数的20.2%。这种趋势说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就业格局正逐渐改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成为朔州市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吸纳载体。
  现状与特点四:人员素质结构显著优化,人才流动趋向行业拢聚
  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21%、5.70%、15.80%、35.79%、和42.51%。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0.9%、6.7%和11.4%。从分行业从业人员的学历及职称看,部分行业的人才拢聚效应明显。在朔州市的法人单位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教育业、公共管理及社会组织三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都超过半数,其中教育业的比重更高达58.8%。
  现状与特点五:农业劳动力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比重不断上升。
  工业化、城镇化开始不断向乡镇延伸,从而吸收了大批的农村劳动力。同时部分农民抓住乡镇市场繁荣的契机,从事交通运输、商贸等第三产业,一部分原本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转向第二、三产业。2004年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数分别占11.6%和16.0%,比2000年分别提高了2.0和1.0个百分点,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72.4%,比2000年下降了2.1个百分点。
  现状与特点六:新兴行业成为吸收劳动力增长的主要动力。
  2004年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地产业就业人员2019人,比2000年增长2.9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31人,比2000年增长2.4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139人,比2000年增长46%。从就业人员行业分布增长情况看,传统行业就业增长缓慢,一些新兴行业快速增长,成为吸收劳动力增长的主要动力。
  现状与特点七:城镇就业人员明显增加,乡村就业人员基本稳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吸纳就业人员的能力不断增强,“十五”时期,朔州市城镇就业人员保持了较快的增长。2005年末,朔州市城镇就业人员达27.9万人,比2000年末增加了2.4万人,年均增加0.48万人,高于“九五”时期每年增加0.35万人。但乡村就业人员出现了基本稳定的趋势。2005年末,朔州市乡村就业人员43万人,与2000年末基本持平。
  二、扩大就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问题一:劳动力资源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
  第一,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增长快,据2005年朔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5年朔州市劳动适龄人口105.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9%。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劳动力资源总量增加了12.4万人,增长13.3%,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8个百分点。第二,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大量富于人员从企业下岗或失业,同时农村也存在大量富于劳动力。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5年朔州市劳动力资源中,不在业人口的比重为33.2%,比2000年上升了4.5个百分点。
  问题二:就业弹性系数长期偏低。
  经济增长是扩大就业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一般呈正相关关系,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增长率越高,劳动力需求越大。但经济增长并不一定会自然导致最大化就业,经济增长能在多大程度上带来就业的扩大,还取决于就业弹性系数,当经济增长率一定时,提高就业弹性是增加就业量的关键。就业弹性系数为从业人数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即GDP增长1个百分点带动就业增长的百分点,系数越大,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弱。长期以来,朔州市就业弹性系数偏低,新增就业岗位的供给非常有限。近年来,朔州市经济增长速度持续加快,但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及经济效率的不断提高,经济的增长并未带来就业的大幅增长,就业增长速度趋缓。2000-2005年朔州市就业弹性系数仅为0.041,处于非常低的水平。因GDP增长带动而吸纳的劳动力的能力较弱,出现了经济增长快速而就业增长缓慢的状况。
  问题三:高级技术人才匮乏,从事体力劳动者比例高,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目前朔州市劳动就业形势严峻,根源于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结构性矛盾,体现在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较低与产业结构升级的矛盾。朔州市从业人员在整体上文化素质、技术素质还比较偏低,很难满足城镇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就业要求。从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朔州市单位就业人员学历结构中大学以上学历仅占5.91%,这种状况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影响是——大量一般劳动力缺乏就业岗位,同时也有许多需要高素质人才的就业岗位空缺。随着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已经对越来越多的岗位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文化或技术要求,各大企业具备高学历及高级职称的开放型、懂技术、懂管理的高级人才严重缺乏。同时,由于朔州市不少工业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而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采掘业、制造业,人员从事体力劳动的比例仍然较高。
  问题四:产业结构调整,部分人员面临再就业难题
  按照朔州市“十一五”规划的远景,到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要达到9:63:28的比例。同时,还将对朔州市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增长模式进行优化升级。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就业市场必将经历调整期的阵痛,公有部门就业机会下降,部分国有职工面临再就业难题,而且这部分人员年龄较大,学历及劳动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不具竞争优势,又加大了再就业的困难。
  问题五:传统的就业观念依然根深蒂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择业观念虽然有所改变,但朔州市仍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就业方面存在偏见: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就业人员,择业意向大多较为理想化,期望值过高,不切合实际。他们要求新岗位的工作既轻松又工资高、待遇好,不愿意到苦、脏、累、险的岗位,宁可降低生活水平也不愿从事这些职业,以至于有业不就。二是下岗职工“等、靠”心理依然存在,“就业靠国家,安置等企业”,主动走入市场者为数不多。三是还有一部分人把就业理解为在国有、集体单位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才算就业,有稳定感,安全感,在个体企业、私营等形式的经济组织中就业只能是临时性的。
  问题六:就业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这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朔州市的劳动力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由于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投入不足,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传递还不够灵敏,达不到高效运转的目的。同时在就业软环境方面,完善的社会保险可以促进就业的多元化和提高就业率,但目前朔州市有些制度还不完善,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还没有妥善接续,与灵活就业方式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
  三、“十一五”期间朔州市劳动力就业发展方向
  “十一五”及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朔州市劳动就业的形势不容乐观,缓解就业矛盾、稳定就业局势的任务十分繁重而紧迫。为此,笔者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朔州市就业发展方向应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在加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培育发展,尽快形成“单位自主用人,个人竞争就业,市场基础配置,政府引导促进”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前提下,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保持“十一五”朔州市就业局势的稳定。
  其基本思路是: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失业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建立政策、登记、市场、服务、管理“五统一”的城乡统筹 就业制度,健全乡镇劳动服务机构,搞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开发服务。同时,搞好经济社会发展同就业目标的衔接协调,努力加快朔州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要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和扶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重点培育朔州市劳动力大容量吸纳与转移的有效载体,为实现“充分就业”目标,促进朔州市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就业矛盾的全面缓解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外部条件。在搞好朔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同充分就业目标衔接协调的基础上,发挥朔州资源优势,趋利避害,实行就业扩张的经济增长策略,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就业门槛低的第三产业,尤其是社区服务业,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大力推行“乡镇企业连片发展的多元城镇化”模式,以提高朔州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就业含量,从而培育出劳动力大容量吸纳与转移的有效载体,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四、扩大就业的着力点及政策建议
  建议一:必须贯彻“就业优先”原则,力避“高增长低就业”现象
  宏观经济学中描述了经济增长与失业率之间的关系: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失业率倾向于下降;反之,随着经济衰退,失业率上升。但宏观经济在经济结构失衡的情况下会出现“高增长低就业”的反常现象。因此,结合朔州市每年新增劳动力数量较大的实情,在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还应该特别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其大量吸纳劳动力的作用。
  建议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中小企业的吸纳作用。
  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一些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比例已达75%以上。从世界各国的经济现状看,中小企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及地区,其就业压力就相对比较小,反之亦然。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面临融资渠道不畅通、市场狭窄、管理不善、竞争力不强等困难。因此,要使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必须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硬软两种环境,从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确保其快速健康发展,成为朔州市城乡两域充分就业的有力保证。
  建议三:正确引导促观念转变,调节就业供需矛盾
  当前,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找不到工作,一方面却又有一些企业面临“招工难”困局。因此,要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让他们正视现实,调整心态,摒弃那种高不成低不就,不切实际的择业观,努力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实现就业。鼓励下岗及失业人员到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儿童午托、车辆看管等非正规的服务业部门就业。同时,也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通过不断改善劳动就业环境、适当提高劳动者报酬、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式,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目的,从而使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双方各得其所。
  建议四:健全就业培训机制,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
  劳动者素质是决定就业能力高低的根本,目前朔州市的劳动者整体素质偏低。因此,要重视抓好职业教育培训,以提高朔州市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强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适应力。首先,加强对农村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农村学校的师资结构,提高农村教师师的执教素质,改善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巩固义务教育,预防低素质劳动力产生代际遗传效应。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发展社会培训事业,积极探索就业培训的新办法,积极开展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与就业竞争力。
  建议五:加快工业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
  从第二产业看,朔州自然资源丰富,因而优势产业主要体现为资源优势基础上的加工业,要立足于朔州经济发展现状,依托资源优势实施资源转换战略,改造和提升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发展以特色农副产品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业。虽然工业的发展,在机械化程度日益提高情况下并不能直接大量增加就业需求,但是加工业的发展,会间接带动相关的一、三产业发展,尤其带动第三产业中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这样工业的就业增加,就会对相关产业就业增长产生放大效应,形成一个就业增加的良性循环链。因此,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出路在于加快工业化进程。
  建议六:继续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中,潜在发展能力最强的一个产业,有很好的就业前景。在农业人口过剩、新的工业就业的空间有限的状态下,如何利用第三产业就业弹性高的优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是解决朔州市就业压力问题的关键。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每投资100万元可解决的就业岗位,重工业是400个,轻工业是700个,第三产业是1000个。在相同的投入条件下,第二产业安置1个劳动力,第三产业就可以安置2—3个。因此“十一五”期间,应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调整就业结构的重点,除了发展传统的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和新兴的邮电通讯业、信息业、咨询业、旅游业等之外,还要突出发展社区服务业,使之成为第三产业就业的新的增长点。目前朔州市的社区服务业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还很大,发达地区社区服务从业人员约占就业总人口的20%至30%,而朔州市还不到1%,因此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要与困难就业群体的安置紧密结合,采取工资补助、代缴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开发大量社区就业岗位安置弱势群体。同时,要尽快落实扶持政策,对街道、社区办的服务项目,应给予低息或免息贷款支持;鼓励劳动者个人创办社区服务业,优先落实工商登记、场地、资金等政策,引导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建议七:充分挖掘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与潜力。
  由于个体、私营经济具有分布广、成本低、劳动密集的特点,可在相对短的时间里成为就业的增长源,实可作为朔州市缓解就业压力的突破口。同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各地区人均GDP和非公有制经济所雇用的人数占就业人口比例的研究表明,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9074,非公有制经济雇用的人数越多,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就越高,所雇用的人数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人均GDP就可以增加1640元。由此可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一项最有实效的“富民工程”,对于实现朔州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建议八:逐步确立城乡就业一体化的思路
  农村就业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要着力发展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推动城市劳动用工体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消除导致城乡劳动者身份区别的制度壁垒。
  一是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应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在就业方面,有条件的县、区和小城镇,可取消城乡界限,劳动者自主择业。城市要适当调控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规模和速度,企业招工应本着城镇、农村一视同仁的原则,城镇就业的各类人员应实行统一的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要优化农业内部结构。要继续发挥第一产业作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蓄水池”的作用,适当减缓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流量。同时,要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产业链的形成和不断壮大,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推动城镇化进程。
  三是要大力发展劳务输出,特别是向境外输出。在解决劳动力就业工作中,要发展劳务输出基地。同时要积极鼓励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要在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建立起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的就业机制,实现“出去一人,脱贫一户,外出一片,带富一方”。
  建议九: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统一、独立于企业之外、管理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不同经济成分的从业人员都能获得同样的保障,将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
  一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造基础条件。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实施到位。特别要建立个私经济的社会保险制度。由于多数个私企业规模小、资金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对单个企业而言,发展是不稳定的;对从业人员而言,也意味着随时都可能下岗,生活得不到一定程度的保障,这也是制约个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不管从扩大就业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角度出发,都应建立健全个私经济的社会保险制度。一要将个体、私营等不同所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要方便企业和劳动者,服务到位,做到劳动者就业走到哪里,社会保险跟到哪里,为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二要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要按照“三条社会保障线”相互衔接、拉开距离、分清层次、整体配套的原则,科学制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标准。
  三要搞好农村与城市两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积极探索以农村个人帐户储蓄积累为主要方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