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最后一年,为加快推进朔州市能源基地建设,并实现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今年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在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企业通过加强内部节能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和挖潜增效工作,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前三季度的工业能耗情况来看,全市的节能降耗形势不容乐观,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能耗增幅较大,全市电力消耗一直高居不下,使第四季度的节能任务更加艰巨。  
  一、前三季度能源消费基本情况
  1--9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57.9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2.95%,万元产值能耗为1.11吨标准煤,比上半年下降15.91%,同比下降16.5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4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7.87%。
  (一)煤炭消费量下降,能源消费品种结构发生变化。
  前三季度,我市规模以上工业消费煤炭687.6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54%,减少48.1万吨标准煤;石油制品19.6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7.6%,增加2.94万吨标准煤;煤矸石96.6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71.3万吨标准煤;电力45.79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3.42%,增加8.69万吨标准煤。
  从能源结构看,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8.85%,比上年同期下降8.71个百分点;石油制品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25%,比上年同期上升0.26个百分点;煤矸石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1.08%,比上年同期上升8.07个百分点;电力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25%,比上年同期上升0.83个百分点。
  (二)能源消费仍集中在主要耗能行业上。
  规模以上工业行业中,能源的消费仍主要集中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食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电力、热力的生产与供应业等六个行业上,六大行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达647.2万吨标煤,占全部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8.36%,同比增长14.83%。六个行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均超过10万吨标煤。在六大行业中,除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下降20.92%外,其它五大行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都呈现增长趋势,增长幅度分别为11.9%、5.55%、1.41%、58.73%和20.62%。
  从六大行业的能耗比重来看,火力发电居第一位,1—9月份全市火力发电厂的厂用电占到自身发电量的9.47%,占全市电力消耗的31.58%,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336.92万吨标煤,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费量的51.21%,超过一半;煤炭行业居第二位,能耗248.87万吨标煤,所占比重为37.82%,比上半年的比重低了0.64个百分点。两大行业的能耗占全部能耗的比重高达89.03%,同比净增84.06万吨标煤。其中,火力发电能耗比去年同期净增57.6万吨标煤,增量主要发生在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两家电厂,前者净增47.6万吨,后者净增13.2万吨。
  (三)电力消费仍高位运行
  今年以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向好发展,电力消费持续增长,电力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占的比重达30%左右,电耗的持续高速增长给当前的节能降耗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1、电力消费总量持续高速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49.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万元GDP电耗1608.12千瓦时,同比增长3.65%,比上半年下降6.54%,比2009年底增长8.28%。
  2、第二产业是全社会电力消费的主要行业。从产业角度来看,前三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42.6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85.93%,同比增长20.72%。其中工业用电为42.18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21%;建筑业用电量为0.46亿千瓦小时,同比增幅达到76.92%。而第一产业用电量为1.0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82%;第三产业用电量为3.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93%。
  3、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增速迅猛。在煤炭和六大高耗能行业中,除炼焦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外,煤炭行业和其它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增长迅猛,煤炭、化工、建材、黑色金属及电力行业用电量达到41.29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总量的83.21%,占工业用电量的97.89%,五大行业前三季度累计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2.23%、11.55%、19.3%、26.83%和22.69%。
  4、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8%。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1.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3%,超过全市用电总量增速8.9个百分点;而乡村居民生活用电0.5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15%。
  二、当前节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市电力消耗过大,完成全年节能目标难度非常大。今年全省能耗统计将实行以电力消耗为基础的考核办法,万元GDP能耗与万元GDP电耗的降幅上下相差不超5个百分点。据测算,今年全市要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7.1%的目标,按GDP增长13.5%的幅度计算,我市的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幅度必须低于10.5%,全年用电量不能超过62.87亿度,而1-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已达49.62亿度,同比增长19.4%,那么四季度用电量不能超过13.25亿度,月平均用电量要比前9个月少1.5亿度。四季度是用电高峰季节,限电难度非常大。特别是10月份以来,尽管全市采取了较为强硬的限电措施,但收效甚微,预计当月用电量比9月份仅减少1000万度。
  2、煤炭洗选业的高耗能、低产出,对全市能耗降低影响极大。1—9月份全市煤炭洗选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41.36万吨标煤,占煤炭行业能源消费量的56.8%,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21.48%。洗选企业的万元产值能耗为1.61吨标煤,比全部工业万元产值能耗高出0.5吨标煤。煤炭洗选企业的能源消耗主要是原煤洗选损耗,1—9月份全市原煤入洗量为1710.87万吨,而原煤洗选损耗达195.9万吨,占到原煤入洗量的11.45%。
  3、部分县区为保GDP增长,对全市实施的停限电节能调控措施执行缺乏积极性。部分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企业因其他地方企业停产,导致其产品价格短期内畸形上涨,因而置省市要求限停指令于不顾,加足马力生产,导致全市能耗不降反升。
  三、节能预警措施的效应
  为确保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我市从9月份开始启动节能预警调控实施方案,除对市区路灯和广场、公园的景观灯限时开灯,对火力发电厂的综合厂用电率严格控制外,先后分三批对全市能耗高或不符合节能生产的工业企业共69家下发了停电、停产通知,并于10月26日前全部执行。其中,纳入规模以上调查的工业企业共31家。包括煤炭行业的1家煤矿和12家洗煤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9家(其中水泥制造8家)、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3家。
  这31家企业前三季度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6.25万吨标煤,按正常生产,预计年底能耗将达到141.67万吨标煤,实施调控方案后,可减少能耗35.42万吨标煤,按全年GDP增长13.5%计算,可使万元GDP能耗下降0.08吨标煤,为GDP能耗的下降贡献率为55.67%。分行业来看,煤炭、化肥和水泥行业分别可减少能耗22.9、6.03、1.2万吨标煤,可减少万元GDP能耗0.05、0.01、0.003吨标煤,为GDP能耗下降的贡献率分别为34.79%、9.67%、1.73%。
  四、全年能源消耗形势的预测及对今后节能工作的建议
  按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的能耗趋势预测,全年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1130万吨标煤,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其中原煤消费量1620万吨,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电力按前三季度的增幅计算,年底将达到67亿千瓦时,如果企业按正常秩序生产,年底的能耗总量估计在750万吨标煤左右,这样,GDP能耗有望达到“十一五”的目标。但是如果国家以GDP电耗来考量GDP能耗的降幅,那么今年以来我市电耗增速一直高居不下就会成为一个极其不利的因素。
  从前三季度的能源消耗总量推算,全年能耗总量有望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但从2009年的能源消耗情况来看,仅第四季度的能源消耗总量就达到了330万吨标煤,是前三季度季平均消耗量的2.2倍。所以,今年仍要谨防四季度能耗的突然高速增长。一是严密监控三批关停企业,是否真正停止生产。二是采取多种措施降低电耗。电耗的高速增长既推动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导致能耗增长。三是密切注意因重视产值的增长而带来节能降耗的负效应。在今年的最后一个季度,一些县区为了完成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有可能在洗煤等行业上要产值、要效益,相应带来的高能耗将是不可预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