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后备军,儿童健康成长不仅仅是为人父母的任务,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切实做好儿童工作,是历史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政策,采取措施,认真实施《朔州市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 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儿童事业的发展。
  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朔州建市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最快、效益最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五年间,全市上下以转型发展为主题,以跨越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新型能源工业及生态畜牧两大基地建设,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国民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会、政治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全市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实现巨大跨越。
  “十一五”期间,全市紧紧抓住国内宏观经济快速增长、资源价格持续上涨的战略机遇期,充分发挥煤、电主导产业优势,努力开拓地区内、外两个市场,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力推动地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据统计,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70.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5年增长97.8%,年均递增14.6%。全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到132.5亿元和55.8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2.8倍和3.9倍,年均递增30.5%和37.6%。
  (二)居民收入继续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在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档次明显提高。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57.74元,比2005年增长99.81%,年均递增14.8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02.7元,比2005年增长91.59%,年均递增13.89%。在收入增长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继续得到改善。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2.6%,比2005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整体生活在富裕区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2005年的47.3%下降到42%,继续由小康向富裕快步迈进。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2010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27.73平方米,比2005年人均增加2.1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20.97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1.37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增加。2010年末,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10台、家用电脑67台、空调机15台、健身器材3套、移动电话187部,家用汽车21辆;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88台、电冰箱29台、摩托车35辆、移动电话66部、家用电脑4台、生活用汽车1辆。
  (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市环境更趋优化。
  随着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为社会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0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7.44亿元,比2005年增加12.42亿元,年均增长28.31%;医疗卫生经费4.98亿元,比2005年增加4.05亿元,年均增长40.01%;妇幼保健经费998万元,比2005年增加658万元,年均增长24.03%;疾病预防控制经费1494万元,比2005年增加689万元,年均增长13.16%;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8374万元,比2005年增加5989万元,年增长28.55%。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10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总床位5789张,其中医院4101张,卫生院1504张,妇保院(所、站)102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786人,其中执业医师2909人,执业助理医师618人,注册护士1703人,药剂人员341人,检验人员290人。初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合作医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87%。
  文化、体育事业不断发展。2010年末,全市共有国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集体艺术表演团体5个;文化馆7个,博物馆6个。广播电台5座,电视台3座。有线电视用户9.1万户。广播人口覆盖率94.06%,电视人口覆盖率98.56%。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7个,总藏量30.77万册,图书24.34万册(古籍6318册,善本241册),报刊5.76万册,视听文献、缩微制品0.32万件,其他0.35万册。全市拥有群众健身辅导中心、站点112个,体育指导员965人,全市全年共举办各种体育比赛活动85次,参加总人数达到42.3万人次,市民参与的各类健身项目达40多个,常年坚持体育健身锻炼的人数达48万人以上,有力地推动全市群众体育的蓬勃发展。
  城市环境更趋优化。“十一五”期间,全市以建设两宜城市为目标,以“蓝天、碧水、亮点、绿地、宁静、洁净”为主线, 加快推进现代化生态城市建设。截止2010年末,全市共有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3.2万公顷;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79%,污水处理率达到92.1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5.02%,集中供热面积1935.9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1.05%。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341天,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1.49。
  (四)人口控制成效显著,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生育观念的改变,育龄妇女生育水平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稳中有降,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增长,人口状况处于比较稳定的发展阶段。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显示:全市总人口171.49万人,比2000年增加26.30万人,增长18.11%,年递增1.68%。全市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8人,比2000年的3.73人减少0.45人。女性人口为81.9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7.79%,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的107.76上升为109.27。与此同时,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同2000年相比,全市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由2072人上升为561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由9998人上升为1556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206人上升为4439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5036人下降为24222人。全市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5213人,比2000年减少47811人,文盲率由2000年的11.98%下降为3.80%,下降8.18个百分点。
  二、儿童“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达标情况
  “十一五”时期,朔州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努力做到儿童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一)儿童与卫生保健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对儿童的卫生保健高度重视,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改进医疗保健条件,完善规范管理,充分保障儿童享有各项医疗保健的权利,有效地促进全市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的整体提高。从监测的23项定量指标和策略措施看,有20项达到目标要求,有3项未达标,总达标率86.96%。具体见下表。
  全市“十一五”期间儿童与健康达标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

2005年

2010年

判断结果

出生缺陷发生率

1/万


150人/万以下

41.92

47.69

达标

婚前医学检查率

%


城市80%农村50%

0.1

0.04

未达标

农村消毒接生率

%


95以上

100

100

达标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25%

8.14

20.25

达标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65%以上

56.6

97.79

达标

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0%以上

100

100

达标

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城市90%以上

80.3

93.34

达标

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农村60%以上

81.8

80.36

达标

婴儿死亡率


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20%

5.3

4.39

达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20%

5.7

5.13

达标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


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0

0

达标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


以2000年为基数降低30%

2.51

0.91

未达标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达到

%


85%以上

90.06

89.93

达标

合格碘盐食用率

%


90%以上

97.4

97.98

达标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城市

%


城市90%以上

92.5

84.86

未达标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农村

%


农村60%

76.9

74.01

达标

免疫接种率(四苗全程)

%


90%以上

99.93

99.97

达标

卡介苗接种率

%


90以上

99.27

99.97

达标

脊灰疫苗接种率

%


90以上

99.14

99.97

达标

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


90以上

98.17

100

达标

麻疹疫苗接种率

%


90以上

98.93

99.97

达标

乙肝疫苗接种率

%


90以上

98.81

99.97

达标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

%


5%以下

1.6

0.99

达标


  (二)儿童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基础。“十一五”期间,全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围绕实施《规划》、加快教育现代化工程建设进程,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全市儿童受教育程度,取得良好成效。从监测的12项定量指标和策略措施看,有8项达到目标要求,有4项未达标,总达标率66.67%。具体见下表。
  全市“十一五”期间儿童与教育达标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

2005年

2010年

判断结果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公立)

%

85%以上

80.3

83

未达标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

%

100%

100

100

达标

小学五年巩固率

%

98.9%

99.6

99.98

达标

小学辍学率

%

0.2%以下

0.5

0.17

达标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

%

98%

99.5

99.9

达标

初中三年巩固率

%

95%以上

97.2

99.88

达标

初中辍学率

%

3%以下

1.6

0.24

达标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85%以上

58

88

达标

高中教师合格率

 

达到100%

82.5

99.94

未达标

初中教师合格率

%

达到100%

95

99.98

未达标

小学教师合格率

%

达到100%

99.3

100

达标

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

%

达到70%

24.5

46.3

未达标


  (三)儿童与自然环境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市委、市政府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为儿童创造适宜的人居环境,全民动员,开展植树造林,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家园,使全市人民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从监测的5项定量指标和策略措施看,有4项达到目标要求,有1项未达标,总达标率80%。具体见下表。
  全市“十一五”期间儿童与自然环境达标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

2005年

2010年

判断结果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70%以上

77.91

79.27

达标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45%以上

43.44

56.03

达标

农村改水受益率

%

80%以上

94.54

99.19

达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超过50%

53.18

45.02

未达标

森林覆盖率

%

达到18%

13.1

18.02

达标


  (四)儿童与法律保护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和自我保护与防范能力。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儿童法治意识。五年来,全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儿童权利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市教育部门要求全市各类中小学校以司法部编写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中、小学版)为基础教材,将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行为规范教育、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在学校里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二是进行毒品预防教育。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把中小学生作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着力增强学生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宣传、组织青少年参观维权展览等形式,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的目的,同时通过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
  2.多方协力,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十一五”期间,全市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大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把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与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相结合,帮助解决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如公安局把整治和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作为强化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专门成立了由公安局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各司其责。为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局每年都要开展一次以上的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活动中,不断梳理未攻破的侵害校园秩序和师生权益的刑事案件,强化情报线索,加大侦查力度,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对经常涉足校园及周围地区,对影响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的流氓、盗抢等犯罪团伙挂牌督办,打掉一批,深挖一批。对现行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破坏校园治安秩序的刑事、治安案件,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出警,力争快侦快破,及时予以打击处理,为校园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同时公安局与市文广新闻局、工商局一起对学校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机、书刊音像等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次集中整治,收缴一批无证无照电子游戏机和播放音像制品,取缔了一些无证网吧,净化了文化市场。
  3.法制援助网络健全,打击犯罪力度加大。至2010年末,全市有少年法庭7个。少年法庭通过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教育学生懂法、守法,并教育学生学会适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公、检、法作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针对妇女儿童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明显下降,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基本消失,维护了社会治安,保护了儿童的正常社会生活。“十一五”期间,全市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798人,其中2006年121人,2007年114人,2008年120人,2009年165人,2010年278人。
  4.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全市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精心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处处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下功夫,严格依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在程序上切实保障诉讼权利,依法为未成年人指定援助律师。在审理时依法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减轻庭审对未成年被告人造成的心理压力和心灵创伤;同时严格掌握未成年人犯罪审理的不公开审判尺度,以免公开审判造成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人格的不利评价;并设立专门的少年审判庭,实行圆桌座位,尽量消除审判人员与被告人之间的对立,由控辩双方和法庭一起从不同角度进行多方位教育,使庭审教育达到最佳效果。二是在实体上对未成年人的刑罚能较好地掌握从轻、减轻的幅度,体现挽救政策,给未成年被告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对于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被告人尽量适用非监禁刑,避免因判监禁刑而使未成年人在狱中被其他犯人感染。
  三、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市儿童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十五”时期发展较快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规划》确定的一些目标已经大部分实现。欣喜之余,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实施《规划》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难点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妇幼保健经费仍需加强。2010年全市妇幼保健经费998万元,虽比2005年增加658万元,但比2009年减少206万元。不但基层妇幼保健管理网络需要加强,而且预防保健经费投入也需要加大。随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预防保健工作面和工作量不断增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大。而各级预防保健机构承担公共卫生工作,主要体现社会服务职能,属于无偿服务的工作任务居多,补偿机制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全方位预防保健的展开。如:2010年,城市和农村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有所下降,分别为84.86%、74.01%,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7.64和2.89个百分点。
  (二)婚前医学检查率持续低迷。2010年为0.04%,已向零婚检逼近,婚检是优生优育的第一道关口,婚检率降低,相应疾病检出率也会降低,为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上升埋下了隐患。
  (三)学校周边环境仍需整治。一些非法网吧、游戏厅和网络大环境等影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隐患仍存在,仍有部分少年儿童上网成瘾,昼夜连续玩电子游戏,甚至逃课。生理和心理都受到侵害,更有甚者,精神空虚,行为失范,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将成为令人担忧的社会难题。
  (四)学前教育值得关注。监测报告显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3%,虽然逐年增长但值得关注。
  四、儿童今后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儿童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切实为儿童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全社会真正营造一种“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使每个儿童都能在学校、社会上接受良好的德、智、体、美教育,提高整个民族素质,并关注儿童健康成长,确保全面实现《朔州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府行为,继续推进儿童事业发展
  《朔州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将给全市儿童事业的发展制定了目标和方向,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部门职能,进一步增强做儿童工作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把做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明确目标,针对目前《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要深化教育改革,继续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一是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示范幼儿园、现代化幼儿园建设和市级师资培训、教研,公派幼儿园园长(教师)工资补助、学前教育奖励基金,低保等困难儿童入园保育费减免补助,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扶持等。二是加大教师调配改革力度,延长或控制优秀教师、新分配教师在农村服务年限。在评优评先和职评中向农村学校倾斜。制订农村边缘地区教师岗位津贴政策,进一步开展城镇学校骨干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全市师资队伍建设,要通过引进人才,学习进修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要通过岗位培训,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四是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改革教育方式,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儿童个性的发展。五是儿童教育要向社会延伸,要努力建设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真正树立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教育体系。六是认真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包括正常转入我市就读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的免除学杂费工作。
  同时,以政府推动、多管齐下办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问题:一是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出台系列文件和政策,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创建条件。二是加强统筹规划,探索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多元化办学模式。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与规范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发展,让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切实做好流动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据统计,我市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73.54万人,他们分布在城乡各个社区,目前,许多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卫生保健、计划免疫、接受教育等方面还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影响了他们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因此,针对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以及儿童受教育等如何管理和监测的问题,应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劳动、卫生、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为主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密切配合,企事业和社区为依托”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格局,通过建立流动儿童管理服务机构,完善流动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将流动人口中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纳入规划实施范围,开展对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及其家长的综合调查,积极探索和完善流动儿童卫生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管理方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做到加强管理、加强执法、加强协调、加强培训、加强教育。要在流动人口聚居的重点社区建立流动育龄妇女和婴幼儿登记等制度,提供和完善有关服务。有关部门一方面应认真研究流动人口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宏观管理,给予他们平等的待遇和权利,尤其是要平等地给予流动人口子女的卫生保健、接受教育、法律保护等权益,使他们健康地成长。
  (四)强化青少年法制和道德教育,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发生
  青少年思想活跃,极易受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是最易出现问题的高危人群。近年来,我市青少年犯罪出现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形式团伙化的特点。为此,我们要采取措施,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建立社会化的帮教体系,要立足于社区和街道,依靠社会各界,以志愿者服务为抓手开展法制教育,重点是开展边缘少年儿童的帮教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家庭、学校多方面互相分工配合的社会化帮教体系,成立定点、定时、制度化的学习培训班;二要教育未成年人加强学习,懂法守法,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抵制不良思想行为的免疫能力;三要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家庭教育工作,加强家长学校建设,从硬件设施、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家长学校的教学质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育人观,增强其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四要继续严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失足犯罪。
  (五)应采用多种形式的调查,填补监测统计资料不全的缺陷
  我市应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统计监测系统,从制度上完善指标体系,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在统计监测过程中,由于部分监测指标没有明确责任部门,有关部门未建立常规的报表制度,有些指标空缺,影响了整个统计监测资料的完整性。为弥补统计监测资料不全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立常规报表制度,在主要年份进行有针对性的不同规模、不同方式的抽样或重点调查,及时填补所需资料的不足。
  (六)应加强经费支持,加大统计监测的力度
  加强统计监测是推动我市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通过统计监测可以测定目标实现的情况,提出实现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便及时调整有关政策,采取相应措施。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政策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为做好儿童发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儿童事业发展决策和措施的科学性、适时性,促进全市各项目标的实现。
  总之,我们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巩固和提高儿童事业的发展成果,更好地促进儿童事业在“十二五”期间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