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以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揽,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创新举措、突破重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打造新基地、拓展新优势、建设新朔州已经成为今后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和主攻方向。今年一季度,朔州市工业经济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269.99亿元,同比增长29.92%;完成工业增加值108.49亿元,同比增长16.1%。随着工业经济的增长,全市工业能耗量也呈上升特点。
  一季度,全市2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44.7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7.52%;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0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7.39%。规上工业产值、增加值和综合能源消费量均呈现增长态势,但能源消费量的增长明显低于工业经济的增速,因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呈下降趋势,节能降耗取得新的进展。
  一、规上工业能耗总体情况及特点
  (一)主要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增长情况对比
  分行业规模以上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变化情况表:
  

指标名称

本期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幅

增加值增幅

产值增幅

本期产值单耗(吨标准煤/万元)

产值单耗增幅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增减率(%)

总    计

2447580

7.52

16.10

29.68

0.91

-16.51

-7.39

煤炭开采
和洗选业

963979

19.07

14.44

26.20

0.44

-4.35

4.04

非金属矿
采选业

5106

 

0.00

 

3.74

 

0.00

土砂石开采

5106

 

0.00

 

3.74

 

0.00

农副食品
加工业

5199

162.09

182.42

368.55

0.24

-45.45

-7.20

食品制造业

41899

1.82

46.35

84.40

0.62

-45.13

-30.43

饮料制造业

1882

0.48

-27.03

-14.68

0.17

21.43

37.71

纺织业

297

 

0.00

 

0.45

 

0.00

皮革、毛皮、
羽毛(绒)
及其制品业

74

155.75

78.66

132.94

0.01

0.00

43.15

造纸及纸
制品业

488

19.33

3.79

8.09

0.39

11.43

14.97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53

81.71

6.69

11.34

0.00

 

70.3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60732

-37.55

47.35

75.23

2.46

-64.35

-57.62

医药制造业

1397

168.50

215.33

323.61

0.33

-35.29

-14.85

橡胶制品业

50

 

0.00

 

0.03

 

0.00

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

105581

101.03

63.87

111.69

1.46

-5.19

22.68

黑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

37588

110.67

57.83

246.95

0.86

-39.44

33.48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953

 

0.00

 

0.90

 

0.00

通用设备
制造业

149

-0.79

4.02

7.89

0.01

-50.00

-4.63

交通运输
设备制造业

242

16.87

23.79

40.20

0.05

-16.67

-5.59

电力、热力的
生产和供应业

1205417

-3.51

7.75

0.21

6.76

-3.70

-10.45

燃气生产
和供应业

2063

-39.83

123.23

208.15

0.32

-80.61

-73.05

水的生产
和供应业

237

18.38

-49.50

-29.26

0.63

70.27

134.43

  从表中可以看出,能源消费总量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仍然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分别为120.54万吨标准煤、96.4万吨标准煤、10.56万吨标准煤、6.07万吨标准煤、4.19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能耗的97.14%。
  全市煤炭和六大高耗能行业中,除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新增耗能14953吨标准煤外,其余六大行业的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呈“四升两降”特点,同比上升的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上升幅度分别为4.04%、70.32%、22.68%、33.48%;同比下降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幅度分别为57.62%、10.45%,节能降耗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一季度全市涉及的行业中,9个行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降低速度最快的是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下降73.05%。9个行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升幅最快的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上升134.43%。但是,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两个行业的能耗总量很小,对全市的能耗影响不大。
  从产值单耗看,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产值单耗为0.9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6.51%。有十一个行业的产值能耗呈下降趋势,只有饮料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产值能耗上升。
  (二)重点监测的工业产品单耗有升有降
  一季度,全市重点监测的主要耗能企业为16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户,七种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中,有五种下降,两种略有上升。其中,原煤生产综合能耗为3.31千克标准煤/吨,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为1379.19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生产综合能耗为101.56千克标准煤/吨,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为318.53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分别下降14.12%、11.41%、20.9%、3.52%,水泥的单位产品能耗下降幅度最大。电石、硅锰合金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略有上升,电石生产综合能耗为787.34千克标准煤/吨,硅锰合金工序单位能耗为1218.08千克标准煤/吨,同比分别上升4.21%、5.02%。
  (三)万元GDP电耗同比有所下降
  一季度,全市全社会用电量18.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7%,万元GDP电耗为1085.49千瓦时,同比下降6.35%,用电量由2010年的高位运行转为平稳增长。
  从工业用电来看,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为12.2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65%。其中,工业中耗电比较多的行业有:火力发电业46318.3万千瓦时,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业43609.07万千瓦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1068.25万千瓦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8255.89万千瓦时,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6220.1万千瓦时,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4244.8万千瓦时,除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两个行业用电量增长较多外,其他四个行业均比去年同期下降。
  当前,多种因素交织,给节能降耗带来不利影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中有四大高耗能行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呈现上升态势。这表明市场正在回暖,经济加快复苏,能耗增速会逐渐加快。尤其是近期中东北非的政局动荡和利比亚战乱引起了国际石油的恐慌,影响到国际市场石油价格的上涨,西方一些国家也加紧增加石油储备。油价的上涨必然会引起煤炭的消费大量增长,对节能与环保将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另外,新增的新生电力企业将会给我市带来更大的能耗。我市“十一五”期间在建的电厂有20个,2011年要投产的有11个,其中,煤矸石发电厂有3个,装机容量为160万千瓦时,按现有煤矸石电厂的发电能耗计算,新增煤矸石发电将会新增能耗120万吨标煤/年,占目前能耗总量将近15%的比例,而增加的产值大约16亿,增加值只有5亿左右,占目前增加值总量的比重不到2%。
  二、对全市节能降耗的几点建议
  密切关注全市及各产业用电量、能耗和增加值变动趋势,及时预警预报,特别是要防止用电量的过快增长。组织对节能预警调控开展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防一些高耗能企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停产企业死灰复燃。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各项节能降耗工作措施,有效减少能耗总量的增加,遏制全市能耗增长较快的势头,确保全年节能降耗任务的完成。
  (一)建立工业节能降耗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调控预案。建立市县、行业、重点企业“三位一体”的全市工业节能降耗监测和预测预警体系,实施工业节能降耗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制度,做好月度、季度节能降耗情况的统计、上报和动态分析,及时把握变化趋势。对出现能耗异动和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方,能耗超过限额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企业,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实行预警调控,把能耗控制在合理范围。
  (二)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朔政办发〔2008〕76号),认真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加强对各县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
  (三)探索节能管理评级新机制。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评级办法,对企业能源管理岗位设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能源审计、清洁生产以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将评定结果与重点项目扶持和评先评优等政策挂钩。
  (四)加大问责力度。根据节能降耗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强化问责,奖优罚劣,对目标完成好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区别不同情况进行问责、追究。统计、经信、发改、财政、环保、国土、质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作用,共同搞好节能降耗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