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理念、努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坚定不移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法治工作成效

  (一)领袖思想厚植于心

  坚持局务(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由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相关篇目,学习《宪法》《民法典》《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每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讲座和研讨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了学习频次,提高了学习效率,进一步掌握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要义,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切实以领袖思想武装了头脑,指导了工作。

  (二)加强法治工作领导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紧紧围绕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市统计局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制定了《朔州市统计局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做到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普法与执法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实现统计工作法治化。

  (三)法治教育形成氛围

  一是致力于推动领导干部提高法律意识。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走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促使领导干部严守统计法律底线。

  二是致力于局机关学法常态化。坚持把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支撑,坚持在局务(扩大)会上,由局领导领学统计政令法律法规和统计规章制度。多次举办专题讲座、集体学习,营造了全员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三是致力于专业培训学法固定化。不断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加强了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坚持专业培训第一项议程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三)普法宣传创新拓展

  一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借助“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山西省统计条例》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城市广场、市电视台黄金时段等有利时机进行广泛宣传,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极大地提高了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

  二是多方式强化普法宣传。精心编发《统计违纪违法警示录》,专门制作统计普法宣传片,在多种场合适时播放,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多角度突出普法宣传。结合日常工作,在专业培训、执法检查、入户调查、普查登记、基层调研等过程中,积极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将法治意识植入基层,开花结果。

  (四)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严格执行《朔州市统计局关于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科学指导全市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同时,还根据本部门现在执行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条梳理行政处罚条款,制定并严格执行《朔州市统计局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朔州市统计局行政职权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试行),以制度严肃了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朔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朔州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朔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和《朔州市统计局重大事项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等监督制约制度,切实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

  (五)督察整改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了《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数据质量责任制暂行办法》等20多项业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同时,还建立了34项党建工作制度,25项机关管理制度,多角度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先后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了政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职责认识不清、数据造假遏制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以来,成立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提出42条整改措施,规定时限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紧抓数据质量。持续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通过查验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核实统计上报数据,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客观分析原因,及时纠正错误,提出整改要求,不断提高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全年核查工业、贸易、服务业企业75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0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适时“回头看”。

  五是开展警示教育。针对近年来国家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签订了全员《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承诺书》,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加强了与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方式,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加大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力度,发挥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努力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仍需加大力度,从政治高度认识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做到“两个维护”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的思想觉悟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大

  虽然开展了大量的统计法治培训和教育宣传,但受教群体范围相对较窄,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高,全社会支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氛围不够浓厚。

  (三)执法力量仍需进一步加强

  统计执法检查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手段。目前,受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钳制,执法工作难以高效开展,工作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山西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举报问题线索执法检查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失信惩戒。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优势,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线索移送等方面形成合力,加强统计执法部门与业务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深化统计执法领域“互联网+监管”应用,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质效,稳步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力打造“四大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